范云快下班的时候发了一个信息给唐若。
没别的事。
就是问她晚上的时候在哪里等她。
唐若信息回得很快:就在古戏台那里就可以了。
本来。
范云还想着,自己要不要回宿舍换一套便装啊,但是,后来他想了想,觉得算了。
自己本来和别人不熟,说不定,今天人家就是看在自己这身衣服的面子上才请他吃饭的,还是不要换衣服了吧。
另外一个。
如果说他猛然之间换了衣服的话,说不定别人都不认识他了,都不知道他是老几了,那样不太好,有点小尴尬。
算了。
还是穿着这身衣服吧,不要换了。
他的想法不是没有道理,就连身为女子的卫明珠都说了:现在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只认衣服不认人的社会。
她的话虽然说得绝对了一点,但是,道理还是摆在那儿的。
范云下了班,也没有什么事,就坐在古戏台处的公共长椅上,坐在那里玩手机游戏。
打了一会贪吃蛇,感觉没意思,老是重复的东西,现在他已经玩腻了。
范云又玩了一会推箱子,推箱子这个游戏倒是挺考验一个人的智力的,这个需要动脑筋,可是范云卡在第三十五关上,怎么玩都过不过去了。
越往后越难。
越往后越复杂。
不知道这个游戏是谁发明的,这个编程是怎么设计出来的,说实话,范云发明这个游戏的人,实在是太聪明了。
比如他连三十五关都通不过,可是别人呢?
别人能发明出这个游戏来给他玩,你想一想厉不厉害,这真的是术有专攻啊,又或者说,人比人,气死人,人和人的智商还真的是有区别。
玩了一会游戏,唐若还没有来,范云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就把手机揣进兜里,然后抬起头来东看西看,到处乱瞟。
现在不像夏天。
其实瞟也没有什么好瞟的。
男人的眼睛,看来看去无非就是看女人。
女人的眼睛,看来看去。无非也就是看男人。
大家都一样。
心知肚明的事。
但是。
关键。
这个季节不对,现在的这个季节,天气一天天转凉了,大部分人都是穿着长衣长裤,有些人甚至还穿起了毛线衣,所以说范云的眼睛即使是扫来扫去,他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了。
不知道他想看什么东西。
当然了。
现在也有一些爱美的女人,仍然还穿着裙子,露出白白的大腿,而每当这样的女人从街上走过时,绝对瞬间就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眼光,毕竟大秋天的,能露大腿的女人越来越少了。
这样的女人,都是好同志,都值得表扬,值得称赞。
这。
是给男人们的福利。
比如此时。
就有一个穿着及膝皮短裙,上身套着一件黄色毛衣的女人从范云面前走过。
范云的目光。
当然是欣赏的。
他绝对不会像坐在他旁边的一个中年男人那样,目光充满了猥琐。
那个男人看着美女露着白白的大腿,从他面前走过时,馋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花痴。
神经病。
那个女人觉察到了旁边有人在一直盯着自己,回过头来,本想送给那个中年男人一个白眼的,但是她突然想了想大概那么0.01秒钟,又把白眼换成了笑脸,那个女人冲那个中年男人嫣然一笑,只这一笑,就差点把那个男人的魂都给勾走了。
那个中年男人,丝毫没有注意坐在他旁边的老婆,恨不得将他阉掉的那个眼神,仍然自顾自盯着那个露腿的美女看,对那个美女行着注目礼,一直到那个美女走远了,走到人群里面去了,这才恋恋不舍收回目光。
旁边他老婆本来抱着一个娃的。
此时,没好气地把娃往那个中年男人怀了一塞:“滚蛋,找你老子去。”
那个娃站到他老爸的腿上,“啪啪啪”一连着扇了他老爸好几个耳刮子。
打得还挺响。
他老爸脾气倒还挺不错的,也不恼也不气,女儿一连打了他那么多巴掌,他一点都不生气,甚至他还笑嘻嘻地将下巴拱在女儿的后背上,轻轻的呵女儿的痒,直把那个小女娃呵得哈哈大笑。
范云觉得挺有趣。
他觉得,不知道以后当自己的岁数像这个中年男人一样时,会不会也变得他这样,目光中也是充满了猥琐,动不动就喜欢盯着别人女人家看?
他会不会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油腻的中年大叔呢?
很难说。
一切需要实践的检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也需要时间的检验。
又过了一会儿,唐若姗姗来迟。
她连声娇笑着,走到范云面前,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扶着范云的肩头:“对不起,对不起,亲爱的,来晚了,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因为我下了班之后把马雪莹送回家去了。”
范云晃了晃脑袋,冲唐若撒娇道:“我等了你好久了,左等等你不来,右等你不来。我都快急死了,你要是再不来的话,我说不定就去你们公司找你了,我准备去问一下湘琴,你到底去哪里了。”
唐若摸了摸他的脸:“我没去哪里啊?
我就是把马雪莹送回家了嘛!我还不是为了你嘛,晚上的时候好好地陪你,陪你到我姐她们那个店里面去吃饭,,是不是呀?
我不都是为了你吗?好了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知道你等急了,哦,乖!走吧,现在我们去吃饭去吧。”
唐若很厉害,三言两语就把范云说的好像他自己倒像一位犯了错误的小朋友,此时正在接受老师的批评一样。
范云乖乖站起身来。
他拉起唐若的手。
拉起来还不算。
还摇了摇。
唐若抿嘴一笑。
有时候,男孩子如果撒起娇来,也是十分嗲的呀。
走吧。
去吧。
两个人手牵手,顺着人行道,走到了唐敏和黄斌的肥料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