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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一单网络委托(2019-4-15修)

“行了,你忙吧,我也要出去忙了。”宁丹不知道郝好相不相信自己的话,但话自己已经说到了,信不信在他自己,一旦吃了亏,他就会明白自己的好心了。

“师姐,不再聊会儿?”郝好见宁丹要走,连忙起身。他想和自己这位师姐聊聊,和美女聊天总是让人很享受的。

“你以为我刚才给老凌说我很忙,是骗你们的?我顾问单位出了点事情,我都快忙死了,哪有功夫和你在这瞎聊啊。”宁丹白了一眼郝好,转身向门外走去。

“师姐,需要我帮忙吗?”郝好盯着宁丹离去的背影大声的问道。

宁丹挥了挥身,郝好没有再问,目送着宁丹那曲线玲珑的背景消失在门外。

不到半天时间,郝好就完成了每天十个咨询的回复(自己给自己订的),这十个咨询中,共有两个付费的。这一天28块钱入账,快够半个月的电话费了。

反正没什么事儿,继续刷新网站,继续回复咨询,全当复习功课了。

网上的咨询从来都是五花八门的,而且咨询人提供的信息往往也是不完整的,在这半天里,郝好也算是见识到了这些咨询人的留言的水平。

甚至有些咨询的留言让人莫名其妙的,象“我想离婚该怎么办”这种还是好的,更奇葩的是“某某公司是骗子吗?”这类的。

如果遇到这样奇葩的问题,还得想办法回复一下。否则即使你关闭了咨询窗口,五分钟内也不要想再回复其他问题了。而这五分钟的时间,说不定就会错过一个客户。

在简单地回复了几个咨询后,终于又刷新了一个肯花钱的。

“@0@”:“律师你好,我准许和老公离婚,他也同意了。我们有一个刚二岁的孩子,我们俩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说实话,我的条件不如孩子的爸爸,但他平时工作很忙,经常不在家。我不想让孩子爷爷奶奶带孩子。我要怎么办才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谢谢。”

问题不长,但表现出的信息很多。

首先,“@0@”应该是个女性,也就是孩子的母亲;其次,夫妻双方都已经同意离婚,只是因为孩子抚养问题存在争议,但是否存在财产争议现在不明;再次,论经济条件和抚养能力,“@0@”并没有优势,很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夺。再其次,孩子刚刚二岁,应该是刚刚二周岁,这是对“@0@”有利的地方;最后,“@0@”的老公应该经常不在家,孩子应该是一直跟着“@0@”生活,这也是一个对“@0@”有利的地方。

“在夫妻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比如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孩子的年龄等等。综合起来讲就是:孩子跟着谁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郝好边想边写,一会儿功夫就写了好几百字的回复。

既然人家已经支付了咨询费用,在回复时,还是要详细一些才行。那怕咨询费只有20块钱,而自己得到的也只有14块钱。这是良心问题,是职业道德问题。

……

两人简单的沟通后,“@0@”问:“郝律师,我能不能直接聘你担任我的代理律师?”

“当然可以。”对于咨询人的委托意向,郝好当然不会拒绝。做律师的,怎么可能会拒绝钱呢。虽然实习律师不能单独出庭,不是还有师姐吗?

当然了,根据天天法律网的规则,在网上注册的律师是不能擅自留联系方式的,这是网站方面为避免存在私下交易的保障。要知道,通过网站成交的案件委托,网站是要拿走20%的。

郝好向“@0@”发出了一个委托意向,这是网站设置好的一个功能,包括了价格信息等等。咨询人可以把律师费支付给天天法律网,在确定委托成功后,天天律师网再把律师费转给律师,当然是扣除20%后的费用。

在委托人向天天法律网支付费用后,就可以获取律师的联系方式。如果咨询人最终没有委托律师,网站方面就会把委托人预付的律师费用全额退还。

这种方式存在一个BUG,也就是无法避免咨询人与律师见面后达成私下协议,而慌称没有达成委托协议。这个BUG只能由网站方面承担。

但是,现在可是信息时代,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所有的判决书都会上网的。私下委托的事情是很容易查证的,如果事后网站查证存在私下交易的情形,就会把律师的账号做永久封号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天天法律网上找业务的律师不会冒险做私下交易;不需要在天天法律网上找业务的律师,也不会看中那点利益。

郝好在和“@0@”取得联系后,两人约定了见面的时间,“@0@”会在约定的时间到律所来办理委托手续。在郝好看来,这个单子算是十拿九稳了。

搞定了与“@0@”的业务后,郝好高兴的不得了,通过网络也是可以收到一些案子的。这些案子大律师可能看不上,但对于还处于实习阶段的自己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

看看时间,郝好决定跑一趟GC区法院,把范洪学的案子给立了。因为之前自己还没有拿到实习证,已经拖延了一周多了。虽然范洪学没有催促,但总不能这么一直拖下去的。

再次查看了一眼档案袋的中的材料,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委托书、起诉状、结婚证的复印件、……。

没有问题,郝好收拾了一下,锁好门,离开律所,在上电梯前,他好象想起了什么,又查看了一下包里的实习律师证,这才安心的上了电梯。

这不是郝好第一次走过法院,在大四的时候,法学院组织大家到法院实习过一段时间。但这是他第一次以(实习)律师的身份走进法院,走进法院的立案庭。

实习的时候,他们只能帮忙,只是看到忙碌的工作人员和立案人。现在自己也成为了立案人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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