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渴望有一天我能够在老师的引荐下成为一名合格的光荣的少先队员,带上我向往已久的鲜艳的红领巾,成为新时代共和国的骄子。
所以,我各方面很努力,尽我所能地将我自己做到最优。
这个愿望果然在我六年级的时候得以实现了,由于我出色的表现,我顺利的加入了少先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
我高兴极了!这对于我来说很重要!我不再是让人另眼相看的、瞧不起的、孤魂野鬼似的疯丫头了,我是经过审核认定的少先队员了,我为自己骄傲,为自己的付出骄傲,为自己的努力骄傲。
我每天带上棉质的红领巾,感觉我已经脱离了不堪的世俗,融入了由最先进的少年组成的团体里,我愿意为少年先锋队作出自己的贡献。
老师的批准入队让我的自信心又一次大增,我开始为自己的未来打算了,我要想得更远些了。……
我们班现在还能记得的人不多,我们六年一班的班长叫石威,他的妈妈是我们学校传达室的老师,一个小个子小心谨慎的男孩子,有时候屁话挺多让人感觉挺幽默的,但老师也没有安排他做什么大事儿,所以我对他就没有什么特殊印象了,只知道他是我们班的班长,学习不错。
现在能想起他的原因只是我们升入初中后在同一个班级,都是一年一班,而且他还就坐在了我的前面,他是第一排,我是第二排,我们前后邻桌。
我们班男生中还有一个人挺出色,他就是我们大队部的大队长,好像叫王玉钢,有点儿铁血男儿的个性,是我们班第一个来到教室的同学,不但每天给我们的教室开门,冬天时还给我们生火燃旺了炉子。
整整一个冬季,直到我们都升入了初中,生炉子和开教室门这两件事儿他从没有间断过,始终如一。
我很佩服他的这种毅力和为同学服务的这份担当,我感觉他是个做大事儿的人。
同样佩服他的还有我的另一名同学,名叫万艳华,她家住钢绳厂房区,父亲好像是一名因公负伤的警察,常年在家养病,使得他的女儿万艳华早早就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早早就懂事儿了。
我和万艳华曾经是同一个学习小组的成员,有一天她偷偷地告诉我,她喜欢我们班的王玉钢,并且她还在她的手上用钢笔写着“我热爱玉”几个字,这是只有知情人才懂得它的含义。
我想万艳华的父亲也应该是王玉钢那样有责任、有担当的人吧,否则万艳华怎么会喜欢这么像她父亲的王玉钢呢?
我佩服归佩服,让我喜欢还是不敢的,对那样的人,我有的只是敬畏,别无其他。
我还记得我们班有一个姓赵的女生,我刚转学过来最先和我在一起的就是她,她也是不爱说话,性格内向,我们在一起抱团取暖。
和她在一起我学到了她的节俭,她的本子正面用完了,她经常会在本子的背面上继续写作业。
我后来也跟着她这样用本子的背面写作业,感觉也不错,我还蛮喜欢这种节俭的感觉。
因为妈妈担心我继续偷别人的东西,所以对于我的学习用品,尤其是本子和橡皮,妈妈是绝对供应充足的。
这就导致了我从来没想过节省,而且在市里小房的时候,我还养成了写不好就撕本子的坏习惯,让这种浪费一直持续了好多年,此时看到赵同学,我感到很汗颜,我觉得我应该早些跟这个赵同学认识,早点替妈妈省点钱。
因为,我们的家境毕竟没有那么好,我为什么还不为这个家着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