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尝了尝,说:“好,等时机成熟,我带你去。”
“冥王”那玩意,就是个和弹级别大杀器。
李斯特明知道艾斯巴古有图纸,却连提都没提,不是他不想要,而是拿来了,得有守住它的资本,图纸抢过来,还不等船建好,屠魔令估计就先来了。
至于直接去阿拉巴斯坦研究历史正文,再去找“冥王”,先不提阿拉巴斯坦王室和天龙人还有没有联系,是不是驻守着什么厉害人物,以至于克洛克达尔筹谋数年,才在最后时刻,露出真正目的,就说通过罗宾,知道了“冥王”所在地,得到了“冥王”,之后呢?
三皇:“那小子有艘不错的船啊,咱们去抢吧!”
世界政府:“来来来,元帅、三大将集合一波。直接中推了!”
世界最危险的两件事,小孩子耍大刀,你知道太多了!
现在的李斯特去拿和平武器,就等于小孩子耍大刀。
罗宾则属于知道太多了的那种。
“约翰大叔说你想学六式?”李斯特岔开话题。
罗宾点头说:“维斯多姆院长认为我的能力,配合武装色霸气的话,会更加有用,我想试试。”
罗宾最近一直在努力,想要回应李斯特的期待,以前她忙于奔波,没时间训练,有过的练习,仅限于关节技和暗杀技巧,现在再想练体术,难度不小。
所以她把侧重点放在果实能力开发,以及见闻色霸气觉醒。
罗宾还是第一次认真正视自己的果实,这种让自己的童年远离小伙伴的“恶魔之力”,用心开发下,她想到许多技能。
有天维斯多姆散步,路过她训练的地方,随口说:“你的果实能力配合武装色霸气的话,应该会很强吧?”
尽管维斯多姆实力不咋地,但他见得多啊!
曾经带着一船普通人,走过乐园段,对恶魔果实,并不陌生,又在香波地群岛,接触过霸气。
许多事,往往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维斯多姆随口一句话,却给了罗宾极大的启发。
“武装色霸气的话,并非要修炼六式,更注重对自身潜在力量的挖掘,认真来讲,修炼六式,比觉醒武装色霸气困难。”李斯特说。
罗宾有她的打算,说:“我想学纸绘、月步,增加作战时的灵活性。”
罗宾脑海闪过郑子菁,那女人心机深沉,实力不俗,有郑家为底蕴,何况还有孩子,她必须更加努力啊,不然拿什么和那女人斗?
罗宾看似不在意郑子菁两次三番的挑衅,实则颇为恼火,但她那时还彷徨着,也就没说什么,经过近半年的相处,她渐渐放下心防,开始去接纳新的生活,直至今晚,正式确定恋人关系,那她对郑子菁的态度,自然就变化了。
不过,罗宾不是什么小女生,一哭二闹三吊,她接触过,见识过许多类似的情况,知道怎么处理,让自己变强,增加自己的话语权,当她成为李斯特身边儿最重要的那个人,那不管是谁,都动摇不了她的地位。
撕破脸皮明争,那是普通人的玩法,罗宾拥有高智商、高情商,不屑于那么玩,太掉份儿。
关系确定以后,罗宾的生活仿佛没什么变化,依旧忙着修炼和写书,李斯特清闲下来,陪了她几天,亲自指点她修炼武装色霸气和六式“纸绘”。
罗宾运动神经超群,认真训练,进步看得见。
罗宾的战斗风格,和辰蜃类似,依靠智慧随机应变,差别是她经历过不少生死攸关的实战,所以对战斗的时机把握,要比从未出手过的辰蜃更好,但论体魄、力量之类的身体素质,她远不如辰蜃,毕竟一个动物系,一个超人系。
动物系恶魔果实对身体素质提升肉眼可见,超人系则需要食用者深度挖掘,开发其特性。
成为恋人,两人举止就亲昵多了,训练时更不用去忌讳亲密接触,彼此间的感情和默契,自然增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