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清晨总是显得那么悠然自得,阳光从树上的缝隙里掠过,打在了馅饼点的餐桌上。
这大概是秦寿最喜欢的时光了,在一夜的征战之后,洗去身上的风尘和血迹,穿上夏季帽衫和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匡威帆布鞋,就向一个普通的年轻学生一样坐在楼下的馅饼店里,慢悠悠的喝着咖啡吃着馅饼,享受着这宁静的早晨。
秦寿看着窗外的阳光,冷清的街道,秦寿突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谁能想到这样一位看起来人畜无害,阳光帅气的男孩,在一夜之间便收割了上百条生命。
不过这下至少皇后区的治安和风气就要比原来好得多了,残余的犯罪分子在乌鸦的震慑之下也唯有收敛一途,掀不起太大风浪。
这一切都比秦寿预想的要更早到来,相信用不了多久这里的夜晚将不再像过去一样被这里的市民所畏惧,逐渐的人们将敢于在夜晚走上街头,不用再担心被小混混抢劫,或者被药贩子缠上,这里的夜晚将如同曼哈顿一样的安全。
想到这里秦寿心中不禁感到无比的自豪,因为是自己,是乌鸦征服了这里的夜晚,这对于很多年轻人而言已经是一个足矣让其有些飘飘然的功绩。
自己的快餐车已经基本弄好了,也许接下来一段时间自己应该去忙一忙生活上的事情了,毕竟从内心上来说,相比与打打杀杀,秦寿其实更喜欢享受生活。
顺便在趁这段时间尽量找个女朋友,毕竟咱都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却连一次恋爱还没谈过,丢人啊!
话虽如此但秦寿也没有随便找一个的打算,毕竟秦寿还算是一个对自己的爱情负责的人,而且这不知是对自己负责,同样也是对人家姑娘的感情负责,秦寿可不想被冠以渣男的名号。
秦寿自认为自己应该还算是一个好男人,在他的计划里他甚至不打算在三十岁之前结婚,要说原因嘛,那就因为他不舍得让将来自己挚爱的女孩挺着大肚子去挤公交或地铁。(这其实也是小书自己的想法。)
没错,秦寿作为一个母胎单身十七年的单身狗,已经在脑海中幻想了这么远,不过当他与自己未来相伴一生的妻子,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见面时,那简直就是一个字——从心。
……
就在秦寿悠闲的享受着咖啡时,他那灵敏的感知让他突然感受到了身后传来的一股目光,不过秦寿并未感觉到这股目光有什么恶意,虽然说起来有些玄学,但这些天以来的战斗经历加上身体强化后的灵敏感知,总是能够让秦寿清楚的分辨出他人身上传来的恶意,不过对其他情绪就没有那么灵感了,对此秦寿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秦寿带着好奇的目光转身看向餐厅的门口,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秦寿面前。
“老板娘,给我来个鸡肉馅饼还有一杯咖啡。”刚从门口进来的高寒对着老板娘说道。
只见他上身一件sao粉色短袖,下身一件大裤衩搭配着拖鞋,迈着略带嚣张八字向秦寿走来
“不好意思来晚了,哈哈哈,我昨天可是为你担心了一晚上,不过看你的样子一个没收什么伤,这下我就放心了。”高寒看着秦寿笑了笑说道。
“不,我现在感觉自己身受重伤,这里,痛。”秦寿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道,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来。
为什么?为什么是高寒!?刚才那明明是初恋的赶脚,是爱情的赶脚,为什么我面前出现的会是这个死宅男,心好痛啊!
“什么,你受伤了吗!?我看看!”高寒还以为秦寿真的在战斗中负了伤,一脸担忧的说道。
“滚!”秦寿打开高寒伸向自己胸口的手说道:“不是身体上的痛,是心痛!心痛你懂吗!?”
为什么?为什么老天要这样戏弄自己,难道自己注定是一匹孤独的狼吗!?又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