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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血契

一线天崖顶,三个身影鼎足而立。

山风呼啸,三人衣袂飘风,猎猎作响。

凤九霄道:“你投降,饶你不死。”毫不拖泥带水,绝不做妇人之仁。

对于欧阳青云这类老江湖,消灭很容易,感化太难。所以干脆痛快点,要么投降,要么去死!

欧阳青云闭上双眼睛仰天一声叹息。

生命与尊严哪个更重要?换句话说要么舍生取义,要么“弃暗投明”!至于结论如何,还得看到底谁站到最后!如果连城胜了,自己一死固然叫舍生取义,名垂青史,自己改投凤九霄就是不折不扣的叛变!

反之凤九霄将来获胜,自己选死,不过是大浪中一朵小花,轻于鸿毛!自己选生,就叫审时度势、弃暗投明!照样大功一件!

形势摆在眼前,单以凤九霄一人之力自己便插翅难逃。

硬拼?没有那个实力!

逃跑?没有那个本事!

假装投降然后伺机逃跑?姓凤的诡计多端怎会轻易上当?

但是不赌一把他终究不死心,更何况他受制于连城,岂敢轻言反叛!只好硬着头皮躬身抱拳,头垂得很低,“我投降。”

凤九霄背负双手果然说了一句:“你也是老江湖了,你说投降就投降?你不觉得你的表情太假了吗?我凭什么相信你?”

赌输了!

欧阳青云彻底心如死灰!自己的“演技”下滑得这么厉害?看来是被凤九霄气场所慑而致。

凤九霄分明是在等着他的投名状!

欧阳青云只好毕恭毕敬地道:“如何能让公子相信在下的诚意,还请凤公子明示。”

凤九霄轻轻踱步围着欧阳青云慢慢转圈,“连城为什么能相信你,你又为什么能对连城俯首称臣?”

欧阳青云嗫嚅道:“这个……”

凤九霄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以连城的财大气粗,打动你的不外乎金钱、美色和权势。我说的没错吧?”欧阳青云黯然无语。

欧阳青云虽然出身贫寒,但自小便渴望鲜衣怒马的生活,从不认命,他坚信“我命由我不由天”!

因缘际会,机缘巧合,他无意中救了一个落难的江湖异人,得其传授武功,小有所成之后便开始闯荡江湖!杀人,抢劫,偷盗,好事做绝,坏事做尽。踩盘子的时候经常走眼,一些目标看起来衣着光鲜国、穿金戴银,似乎富得流油,满以为宰到了肥羊,高兴而去,结果败兴而归!有些人打肿脸充胖子竟然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斑指、项圈表面上是黄金其实镀了一层薄金,一些看似奢华之极的黄金摆件竟然都是贴了金纸!至于文玩古董更仿品、赝品一大堆,害得他一怒之下先杀人的、后放火!

久在河边上,哪有不湿鞋?这种坏事干得多了,自然激起侠义道的愤怒,不少名门正派开始派人围剿他。虽然侥幸干掉了几个名门正派的少年子弟,但最终却引出了各派名宿高手的层出不穷的追杀!正当他如同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之时,玉树临风、霸气外漏的连大公子如同及时雨一般出现了!

“他和命是我的了!”连城每次出现好像都只会说这一句。可是这一句比别人一万句都管用!

自此欧阳青云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不用再像野狗一般四处乱窜、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了。

连城送银子,送宅子,送女子,还送位子,将座下四大天王的位置送给了欧阳青云!更是舍得大手笔,用海量的天材地宝帮他从境瓶颈直接冲顶九境巅峰!

傍上连家大树以后,欧阳青云如同脱胎换骨,武功突飞猛进不说,江湖声望更是水涨船高!所到之处,何时不是众星捧月、何处不是高接远迎?昔年仇敌亦纷纷避其锋芒,哪个还敢旧事重提?

人生得意莫过于此,夫复何求?

凤九霄道:“你虽然在天星门地位尊崇,倍受器重,但是以连城的性子,葫萝卜之外肯定还要加上大棒才对。相信你在他手下也不会太舒服。”

欧阳青云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凤公子所言极是!”心中不禁感慨:知连城者凤九霄也!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你就愿意和连城一条道走到黑?”凤九霄双目精光大盛直击欧阳青云灵魂深处!

欧阳青云脸色微变,并没有觉得异样,只是无奈道:“只怪我昔年太过贪恋荣华富贵,另外也确实是走投无路,他要我签血契时我根本没有多想,直接饮了他亲手递给我的血酒!”说到这里他声音有些微颤,显是情绪颇为激动,“我知道酒里必然有古怪,江湖规矩嘛,当时骑虎难下不得不喝!可是我只以为酒中只是寻常毒物,没想到他居然在血碗里下了血尸虫!”

凤九霄凝眉沉声道:“血尸虫?这不是魔教的毒药吗?看来连城与魔教的关系还真不浅啊。你投降,解药怎么办?”他盯着欧阳青云!

欧阳青云面色如土,“想不到凤公子也知道这是魔教之物。连城每年会定期派人给我送解药,一旦超期,药力发作,尸虫苏醒,侵入大脑,我便会疯癫而死!我若叛了他,别说解药,只怕他会想法催动尸虫提前苏醒!”他越说越气馁,越说越绝望!他接着喃喃道:“尸虫并不是普通毒素,根本不在血脉当中,只蛰伏在脑,用内力根本无法逼出!”连城的血契岂是好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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