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多,真是一个可以迷惑人的年纪。
安明瑜可以猜得出,在她和黎皓月离去后,王夫子和黎常寿会因她的行为而产生的猜测,又会因她的年纪而感到的纠结。
但对于她来说,无论如何,两岁多,都是一个束手束脚与极其无聊的年纪。
该知道、想要知道的一切,她如今都已经知道了,却因为年纪太小,而不能真正行动,只能忍耐与等待。
该学会,需要学会的一切,她前世都早已学会了,所以心中装着大事的她,只能无聊地体验百姓乡村生活。
只是,在刚下山的那段日子里,她还能因为想要体验百姓的生活而感到有趣,但过些日子,时间一久,朴实的乡村生活就已经让她感到十分无聊了。
无聊到,她彻底沦落为天天不动声色地观察黎家人的生活习性,在心中罗列他们哪些行为需要纠正,盘算着年后应该给他们怎样一个深刻教育的地步了。
就比如现在,大儿媳妇刚炒好了一盘肉菜,罗春花就伸手从中拿捏了一片肉,转身就递到了安明瑜的面前,一脸宠爱的冲着她笑,催促道:“小阿玉,快来吃,别让其他人看见了。”
“……”作为其他人的各位在场的儿媳妇们表示,喂喂,娘,您要不要偏爱这个最小的孙子这么明显?还有,我们都是眼瞎了看不到您偷拿肉给他吃吗?这是明明白白地把她们这些人给无视了呀!
唉,这位老人家对待她这个“小孙子”可真是没得说,极为宠爱,甚至连黎皓月都比不过她了。
自从她下了山,几乎顿顿在黎家老宅吃饭后,这种喂肉的行为就时常发生。只不过,瞧瞧那只递过来肉的手,安明瑜的视线落在了那面。
只见那只手满是皱纹,粗糙黝黑,完全比不得她前世曾经见过的那些贵妇人贵女们白皙娇嫩的手。而略显宽大的指甲盖,也并非那些贵妇人贵女们般,或留着长指甲,涂抹装扮,或戴着漂亮指甲套,只有原本的指甲颜色,而每个指甲缝隙之间都有着黑黑不知名的东西。
也许,那是劳作后的泥土,而不是什么脏东西?安明瑜如此安慰自己。
她能理解辛勤劳作,在田地间农耕的百姓指甲缝里会这样、嗯,有些东西,实属正常。他们也都洗过,只不过,从未洗干净过。
不过,迟早有一天,眼前的这一位会成为黎家最大的老封君,坐在后宅中,身边环绕着奴仆伺候。到时候,再伸出这样一双手来,就不说那些个世家大妇们如何看待她了,就连伺候她的奴仆都会看不起她的。
所以,就先从洗干净手这件事来吧!安明瑜如此好心地想着。
她张开了嘴,并没有因为罗春花的手指甲脏,而拒绝她的好意。
“好不好吃?”罗春花蹲了下来,与她平视,笑眯了眼问道。
“嗯,很好吃。”面具下的小脸扬起了可爱的笑容,很捧场地点了点头,只不过脑海中已经想出了百八十种方法能让这位老人家,包括在场的诸位儿媳妇们将自己的手洗得干干净净,会比下锅的猪蹄还干净!
先不说,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罗春花等人遭受的可怕“教育”,就说遥远的未来,罗春花曾经有一段时间里后悔的肠子都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