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所在的乐队名叫【闪现】,是一支典型的,纯粹的流行摇滚乐队。
在吉姆发来的DEMO里,八首歌都以快节奏、充满力量感的旋律为核心。
流行摇滚,这也没有出乎罗杰的意料。
吉姆一直所喜欢的,就是流行摇滚。这也是两人当初闹出矛盾的最大分歧所在。
即使是现在,主导罗杰身体的灵魂换了一个,罗杰依旧不会去唱纯粹的流行摇滚。
这与个人爱好无关,纯粹是为了达成目标而做出的选择。
在罗杰的前世,可以贴上“传奇”标签的摇滚歌手和乐队有很多,但却没有一个,是以纯粹的流行摇滚而走上巅峰的。
哪怕是其中几支偏向于流行风格的乐队,在流行之外,也带有着独一无二、无法被模仿的风格和特点。
比如影响力超出音乐之外的披头士乐队。
纯粹的流行摇滚,或许在商业上价值巨大,但却很难更进一步。
这种被贴上“口水歌”标签的风格,从来不受最死忠、最硬核的那一批摇滚乐迷的待见,更加不被专业人士所喜欢。
虽然在罗杰的眼里,所谓的专业人士就是一群自娱自乐的傻x,而且很容易被外界所影响。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群人的影响力非常惊人,尤其是在各大奖项的评选中。
而如果失去了这些,一支乐队再怎么出色,也只是赚的钱多,而不可能成为传奇。
最高的成就,就是林肯公园那一级别。
这样的成就并不低,事实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歌手和乐队,穷尽一生,都不可能达到这一级别。
但罗杰有着更高的起点和基础,所以绝对不会满足于此。
所以,从一开始,罗杰就确定了自己要走的路。
风格化的摇滚乐队,流行的元素可以有,并且也必须有,但却不能喧宾夺主。
风格化的流行,这就是罗杰要走的路。
纯粹的流行摇滚,罗杰自己是不打算去唱的。
不可否认的是,流行摇滚虽然在圈内的评价不高,但传唱度却很广。
甚至在很多对摇滚音乐一知半解的人的认知中,这些流行摇滚乐队,反而比诸如齐柏林飞艇、黑色安息日这样的摇滚传奇更加大牌。
所以,这部分流行摇滚的歌曲,罗杰也不打算放弃。
自己不唱,却不意味着不能拿出来用,尤其是这些所谓的“口水歌”拥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情况下。
拿出来给别的乐队唱,抽取版权费用,就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而且给别的乐队写歌,需要顾忌的就少一些,不用过多的考虑会被唱片公司分走多少。
反正歌曲版权握在自己手里,授权的条件苛刻一些也没关系,大不了谈崩了,生意不做就是。
【闪现】乐队的首发专辑,确定是一张九到十首歌的完整专辑,吉姆已经准备好了其中的八首。
罗杰只需要提供一首或者两首质量较高的歌曲,作为专辑的主打歌。
当然,首要的条件,还是质量达标,并且与专辑的整体风格统一。
考虑到【闪现】乐队可能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罗杰为吉姆准备了两套方案。
林肯公园的两首歌,《Faint》和《Numb》,以最苛刻的分成条件作为授权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