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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诏狱

田尔耕道:“可是只有北司才有权拿人,出动的不是缇骑和诏狱,大臣们会将我们打死

诏狱,最初指的是两汉中央三公九卿和地方两千石郡守犯案时所羁押的地方,是由皇帝直接掌管的监狱。

它最早设于西汉武帝时期,后来,历代皇帝基本沿袭西汉的制度,相继设置了这种法外之狱。到了明代,朝廷设置诏狱,由宦官、厂卫特务组织把持并直接行使审判和治狱大权,肆虐臣民,践踏狱法,让明代成为诏狱的极盛时期,被称之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

诏狱被称为法外之地也毫不为过,因为它无需经过任何司法程序就可以进行缉捕抓人、审讯逼供、行刑处决。诏狱就代表着皇帝,除锦衣卫、东厂外,没有任何大臣能过问和管理诏狱中发生的事。进了诏狱出来的人,就代表着自己成为了皇权的敌人,也就成了半个死人。所以诏狱也成为大明官吏百姓闻之色变的地方。

诏狱有多骇人听闻?

首先环境极度恶劣。史载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和一般建在地面上的鉴于不同,诏狱是一种半地下室的监狱,诏狱四面也不设窗户,不仅阴暗潮湿,且隔绝了一切声音和光线,能看到的仅是微弱的烛光,而听能到的就只有用刑时的惨叫声。而由于终日不见阳光,诏狱的空气质量也极差。待在这种环境中,完全就是一种从心理到生理上的全面折磨。

诏狱中主要用到的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十种,而除了这些之外,诏狱中的锦衣卫还经常发明一些其他的惩罚方式,例如梳洗、灌鼻、钉指等等,其中“械、镣、棍、拶、夹棍”被称为全刑,很少有人能够全部挺过去。

根据刑法志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因此,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

锦衣卫诏狱直接由北镇抚司管理,他们可以直接拷掠刑讯,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根本无权过问。最初,诏狱只有审讯之权,审理完成后还要送交三法司定罪,但在成化十四年,锦衣卫诏狱审理完犯人之后,直接提交皇帝,三法司连定罪之权也没了。

锦衣卫这种独立于司法体系外的存在,为他们滥用刑罚提供了可能,以至于嘉靖时期的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抱怨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pnn。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

虽然诏狱如此恐怖,入之便是“九死一生”,令人谈之色变。不过,虽然有人能够将在锦衣卫的刑具中活下来,但能够走出诏狱的却少之又少,而且就算能够走出来,也已经是半死不活。

钱若赓被投入诏狱长达三十七年,走出诏狱已经形同死人,万历年间,临江知府钱若赓因得罪权贵,被万历投入诏狱,然后,然后忘记了。

这位老兄可就惨了,被押长达三十七年之久,直到米柱接手之后,才将这倒霉蛋释放。其子钱敬忠曾上书称,“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

其实,诏狱可以看作是皇帝处置大臣的私人监狱,虽然也曾被权宦用于打击政敌,但也并不是说进入诏狱就“十死无生”,一切还要看皇帝的态度,当然运气也很重要。

以东厂的权威,也是经历百年的努力,才拥有自己的诏狱,米柱为皇室弄来泼天的金山银山,为保富贵长久,才将北镇抚司交给了米柱。

米柱人出生,知书识礼,掌东厂时以nn为重,并不以构陷大臣,打击政敌为乐,王安才建议将这皇帝利剑交给了米柱。

米柱也深明这是重器,向不轻用,口啤还行。

现在北镇抚司不归锦衣卫管,这窘态立现,他们想捉人拿人,这都要看东厂脸色做人。

田尔耕这么一说,只好让人转东厂了。

他们来到东厂,理刑百户李铁卧病在床,不能视事,只好找他们的掌班。

东厂三大掌班,王天正死于河东,李天华则是不知所踪,让人去他家里一问,才知去英国公府作客了,己多日未归。

侯国兴自命不凡,但也知英国公爷绝不会鸟他,只好找上了孙元化,但孙元化呆在理工院里,啥事也不管,一心沉迷于红衣大炮的改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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