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绍兴七年二月,惊蛰过后。
太平州城,这座濒临长江南岸的安乐小镇,在某个烟雨朦胧的清晨,忽然迎来迷雾重重的阴霾。全城百姓都在蒙头呼呼大睡,惟有一个叫日更宅的地方,因有人遇害而不得安宁。
日更宅的主人,就是中兴四大名将之一的刘光世。
这座三进三出的偏宅别院,此前一直被刘光世专门用来金屋藏娇,后来不知因何缘故,突然闲置起来,目前只留一个十人牙兵小队和几个丫鬟婆子看家护院。
在前院值守的这个牙兵小队,隶属于行营左护军部落军牙兵营,遇害者是一个名叫吴益的小队长,别看他只有十七八岁的年纪,却已经在沙场历练了两载有余,目前军阶为第五十六级的进武副尉。
虽然是无官品的节级偏校,却是名符其实的兵头将尾,在这座没有家主的大宅院里,算是说一不二的土皇帝了。
“说!是谁害的我?”
悬置于兵舍四隅的陶檠油灯,闪烁着幽幽淡淡的黄光,将他那因假装愤怒而狼奔豕突的伟岸身躯,一帧一帧投影在斑驳的墙壁上。
连续喝问了好多遍,无奈,没有听到哪怕是一个字的回应。
九个身强力壮的年轻汉子闷头无语,两条赤膊搭在木制大通铺的床沿,光脚踩在潮湿的青石地板上,撅着已经褪掉军袴的屁股,随时恭迎小队长的鞭挞。
吴益手里攥着黑漆铁角革带,高高举过头顶,稍顷,又缓缓放下,最终只是无可奈何的暗自叹了口气:
唉,悲催啊,我怎么穿越到这个鬼地方……
几个时辰前,他作为兼职的特约调查记者,深夜去暗访一个臭名昭著的传销窝点,冷不防被人从脑后打了一记闷棍,醒来就躺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兵舍里了,当时就发现身体根本不是自己的。
他原是九零后打工仔一枚,长得瘦瘦弱弱,斯斯文文,总爱戴着一副黑框变色眼镜,如果忽略职业属性的话,单看长相就是个闷骚型的教书匠。
如今完全换了个人,胸膛长着一撮黑乎乎的护心毛,胳膊比碗口都粗,大腿堪与女排姑娘相媲美,最令他震惊的是硬梆梆的八块腹肌,这要是搁在前世,足以亮瞎世俗美女的眼睛……
种种迹象表明,魂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他在上大学的时候就读过很多穿越文,对此有比较清醒的认知,并没有对这种超自然现象过于纠结,反倒是因为肉身后脑勺上一个鸽蛋大小的淤血肿块,始终耿耿于怀。
凭借职业生涯磨练出来的敏锐和直觉,他强烈的意识到,这位小队长可能和自己是同样的遭遇,也是在背后被人打的闷棍。这种事情细思极恐,如果不搞清楚是谁下的黑手,将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重蹈今日的复辙。
刚开始他假装失忆,想尽一切办法去套每个士卒的话。这些行伍粗人都是脑袋里缺根筋的家伙,被职业调查记者翻着花样的盘问,几个回合下来便露出了马脚。
问题原来出在与他同名同姓的小队长本人身上。
这家伙年纪虽小,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在整个部落亲军里都是响当当的狠角色,人送绰号“牙军第一狠人”,能耐大,脾气更大,手下这些士卒经常被他喝过来,踢过去,稍不如意还打个半死,简直就是个为所欲为的小暴君!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鉴于这种情况,吴益不用细想就知道了,肯定是手下士卒暗地里搞的鬼,只是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供认。
话说回来,毕竟是穿越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压根没打算认真追究,不过是虚张声势的走走过场而已,既然弄清楚了问题的根源所在,那就得想办法解决它,不然,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好了,今日之事,到此为止,你们全都起来吧!”
令他诧异的是,连续喊了好几遍,没有一个人动弹,等了好大一阵子,依然如此。
眼瞅他们执拗的撅着大屁股,一副不挨揍誓不罢休的架式,实在是太可气了,忍不住痛痛快快的挨个打了遍,没想到就那么轻轻抽了几皮带,九条汉子仿佛瞬间活了过来,一脸轻松的站起身,晃着光膀子,走到挂衣架旁边去穿各自的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