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五号线的队长同住一间宿舍。第二天中午正准备穿工作服去上班,又有两人来离职,队长同样不加阻扰的把身份证还给了他们。迄今为止,来的人已走了一半,果真如中介说得那样,大多数人撑不到两天,其实我也属于这行列,只是我的同伴不走,我也就只能苦苦支撑。有时这就是有同伴的好处--他都能抗我为什么不能抗?
我再次起了要走的心是因为看到一件可怕的事情,就算用惊悚来形容也不为过。
那是第三天的凌晨,我们刚下班回来,大家都着急忙慌地把身上的行头脱去。这也侧面反映了,大家对这工作的厌烦,这种工作就别谈热爱,能就坚持下来就不错。队长一般回到宿舍,脱了行头剩下一件上衣,就躺在床上玩他的手机游戏,可是这天什么都照旧,唯独赤着身子。他在床上玩了好久的游戏,抽空把他的夜宵炒饭也吃了。过了一会要去上厕所,从我面前走过,当时我洗漱完都准备睡觉了,我惺忪的双眼看到他的背,他的背怎么了?我以为我看错了,安慰自己:那只不过是灯光问题。但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在厕所传来滋滋的声音的同时我起了身,用力揉搓我的双眼,要使它更加明亮。我看到了,看到了不敢相信的东西——一块令我反呕的背——漫山遍野的湿疹,暗红的、紫红的、鲜红的、扁的、鼓的、大的、小的;密密麻麻一块洁地都不曾留有。
我开始注意起来,发现宿舍其他人也有,不过都不够多,不足以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我安慰自己这可能跟队长的体质有关,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这样。待到了第四天的时候,当时同我们一起来五号线、也住在我们宿舍一位哥们也患上湿疹,烦躁不安地日夜挠个不停。之后,这类事频繁发生。又过一天,又有一位其他宿舍的一起同来的哥们,也是这种情况。他比谁都严重,他几乎上半身全部布满湿疹。他跟队长请假去医院,队长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平日小人嘴脸的副队长插了话,他露出代表性龇牙咧嘴的微笑说:“衣服脱了看看。”
他看到这满身的湿疹后,惨无人道地说:“真的撑不下来了吗?”
我又想走了。可是我好想走,却又不想走---算上今日,我们已经干了五天,并且从老员工那里了解到只要干满十天就可以领工资走人,比中介所说的又降低五天,看来这个公司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起码知道这活真不是人干的,住的又差吃得又不好,工资还少得可怜(比正式员工低了五十)。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们在第八天的时候也染上了湿疹。这无疑是环境脏乱差导致的,我们用上六神驱蚊水、强力杀毒剂和止痒水,可是依旧不管用。还好我们过两天就可以走了,我们这样安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