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吧,我说的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是你词典的结果。”
“等下,这不你看见她的时候感慨了一句,这妹子,真是,海乃百川么?我告诉你啊,我可记的很清楚,第一次周考,她全校第一,你第十,然后你说。她一直第一,你一直第十。高考结束,她全市第一,你还是全校第十。”
方蛰的记忆被翻了出来,之所以没记住简芳华的名字,实在是她的样子模糊了,就记得她总是低头走路,戴着厚厚的眼睛,就像啤酒瓶底。那时候的方蛰,觉得这妹子只有一个优点,偏偏她自己似乎把优点当缺点。这妹子人缘很差,似乎班的女同学都抵触她。
方蛰和她唯一的交集,就是有一天她摔倒了,路过的方蛰去拉她起来。
“唉,岁月啊。”方蛰感慨了一句,魏晋叹息一声以示同感,深得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三味:“没想到再次见到她,根本忍不住来了,要不是她叫我发哥,我还以为她认错人了。”
“不是,你们怎么遇见的?”方蛰好奇了,摸出烟丢给魏晋一支。招到魏晋一个幽怨的眼神:“她主动找的我,我还以为她真的是找我,没想到她不是找我。”
“打住,说结果。”方蛰最烦这种不好好说话的人了。
“人家找的是你,但是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所以才通过别的同学招到我家,管我要你的联系方式。我说你今天也回来了,她说她请客吃饭,让我来接你。”
方蛰听傻了,抬手扶额:“等一下,冯倩呢?你把人丢下来找我?”
“我妈拉着冯倩去串门了,我给她留了张条子。好险啊,简芳华来的时候,我妈和冯倩已经出门了。不然肯定要闹误会。”魏晋心有余悸。
方蛰一脸的鄙夷:“你自我感觉真好。”魏晋很想潇洒的甩一下头发,发现这不是啥好话。
“虫子,你越来越卑鄙了。”魏晋立刻怼回来,方蛰呵呵呵,指着普桑:“你开车,走吧。”
魏晋道:“真去啊?”方蛰怒道:“你都答应人家了,能不去么?”
魏晋秒怂,笑嘻嘻赔罪:“这不是当时比较激动么,没怎么想就答应了。你想啊,从学开始到现在,我们跟高中同学几乎没有任何接触,我还好点,聚过几次。你直接不会来啊。”
“我踏马的要挣钱交学费,挣钱养活自己,我哪有闲工夫回来浪费?”
魏晋楞了一下,还是打开车门车,坐稳后叹息道:“以前我一直没心没肺的,只有你拿我当兄弟。真是朋友遍天下,知己唯一人。”
“好好开你的车,放什么酸屁,你想冷死我啊。”方蛰没好气的怼过来,高中的时候同学之间还是比较单纯的,相互之间关系也就那样。方蛰一直都不被男同学喜欢和接受,只有魏晋拿方蛰当死党,那能一样么?
江城街现在也有不少看起来还不错的饭店了,简芳华没有选择什么很贵的地方,而是找了一家很普通的馆子。然后站在路边等着魏晋。
四年大学生活,加半年多的DìDū生活,一个少女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
以前觉得很丢人的事情,大学四年结束才发现是应该骄傲的本钱,渐渐的也就适应了那些羡慕的眼神(含嫉妒),也适应了男人们的视线总是非常的精准。
有些想法,一旦诞生了就难以遏制,简芳华最终也没能忍住,决定回来看一眼那个把她扶起来的同学。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异性之间隔着一条鸿沟,女同学孤立她。
高中三年除了方蛰之外,没有跟任何异性身体接触。简芳华记的很清楚,那天摔倒之后,好几个同学都绕着她走过去,只有方蛰站在她面前,伸出了手。
简芳华至今清楚的记得,当时方蛰的手很温暖,说话的声音温润,就像冬日里一缕穿透窗户的阳光。再那个她发誓不惜一切必须逃离这个城市的灰暗时刻,出现在她面前。
简芳华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冲动,本来几乎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人,就因为那一次伸手,自己竟然念念不忘,回到了曾经发誓打死都不回来的江城。
车子听闻的时候,简芳华的呼吸都困难了,看着打开的车门,下来的那个男人,笑容依旧温暖。简芳华觉得胸口沉重,说话都困难的时候,对面的方蛰冲她伸出手:“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简芳华本能的握手,有点用力的握手。
这一刻她觉得,就冲这一幕,这次回来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