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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章 未雨绸缪

写什么?送字给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女性领导,这得要好好想想。主要是,这个女人后来进入了市领导的行列,给她留个好印象,也算为他老子留了个香火情。未雨绸缪,等到他老子进入市里,也能得到一份助力。

那个顾老的文字,一直在识海中漂浮着,散发着柔和的气息。当沈川再次起笔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精神前所未有的饱满,心境如止水,手稳如泰山。

“女子千年志,吾生未有涯!”十个字,一气呵成。他能感觉到,这一次比刚才写出来要顺畅得多。别人分辨不出来,但他能看出来,这一次的字气韵悠长,更加有灵气。

最后,沈川落了款,写上二宝两个字。怎么看,这二宝两字的落款,都有点破坏这幅字的整体美感。

“女子千年志,吾生未有涯!”柳局眼睛很亮,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好,你的字我很喜欢,但我更喜欢这句话。”

沈川笑了笑,本来这句话是,“男子千年志,吾生未有涯”。是文天祥被元军挟持至涯山,面对漂流海上的帝舟,在元军软硬兼施逼他投降并促使南宋迅速灭亡之时所写的一首诗最后两句,意思是,男子汉有远大的志向,我的生命并没有到尽头。

沈川改了一个字,但意思没变。送给柳局这样的女性官员来说,绝对是在合适不过了。

张玉成想伸手去拿,柳局一巴掌把他开,“这幅字是我的,你别动。”

张玉成不满的说道:“我就是看看!”

柳局说道:“我又没蒙着你眼睛,想看就看,但别动手。”

张玉成哼了一声,把自己那幅字收起来,“大家都饿了,赶紧去吃饭吧。”然后看着沈川,“走吧,你们也一起去吃点。”

沈川可不客气,有免费的午餐吃,不吃是傻子。

等墨汁干透以后,柳局把字递给身边的一个年轻人;“找个人把这幅字裱起来,就挂到我办公室里。”

“好的!”年轻人把字收好,很隐晦的看了沈川一眼,满是羡慕妒忌。

“走吧!”柳局的心情特殊好,拉着沈川的手就走。把林美芳都扔了,不停的问沈川学习情况,有没有什么困难。

沈川也没有隐瞒,对于一位教育局的领导来说,他学习什么样,人家一个电话就能知道。而且,沈川相信,这个女人肯定知道他的一些情况,还不如光棍一点。

果然,柳局对沈川的诚实很满意,对沈川更加欣赏,还不止一次邀请他去家里坐。

二中没有食堂,有领导下来,都安排在外面饭店吃。当然了,整个九十年代,国家重视教育,但教育经费却一直紧张,有的学校,教师的工资都开不出来。

二中的情况也不例外,虽说没有像乡镇学校那样吃糠咽菜,但也好不太多。自然,吃饭的地方也好不到哪里去,就在学校对面一家比较干净的小饭馆。

吃饭的时候,柳局就把沈川拉倒身边坐。对沈川热情的有点过分,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打什么主意。

最后沈川实在受不了了,西里呼噜的吃完就放下了筷子,然后带着周爱玲他们就跑了。

出了小饭馆,沈川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我去,这女人焕发了第二春吗?想老牛吃嫩草。”

周爱玲笑眯眯的说道:“也许人家有女儿,想要招你做女婿呢?”

沈川一拍脑袋:“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说完转身就要往回走。

周爱玲一把拉住他:“你要干什么。”

沈川一本正经的说道:“回去啊,做教育局领导的女婿,想想都美。”

“你可真美!”周爱玲拽着沈川就走。

周爱国一边走,一边盯着沈川,而且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看得沈川心里直发毛:“你想干啥,不看路,也不怕掉沟里?”

周爱国晃了下脑袋:“姐,你不觉得奇怪吗?”

周爱玲说道:“奇怪什么?”

陈三军指着沈川:“他,会书法,看起来好像还很厉害的样子,你不觉得奇怪?”

周爱玲点头:“奇怪啊!”

“那你为什么不问问!”周爱国说道。

周爱玲说道:“我问什么?”

“他怎么会书法的!”陈三军都快憋死了。

从小一起长大的,沈川有几斤几两,他们都清清楚楚。写钢笔字都跟蜘蛛爬似的,现在居然会写毛笔字,开什么玩笑。

现在他们都开始怀疑人生了,怀疑之前活着的二十年,是不是生活在梦里?现实当中,沈川就是这么牛逼。

周爱玲笑着摇头,搂着沈川的胳膊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想说的时候,自然就说了,不想说,问又有什么意义。”

“切!”唐慧宁看不下去了,“亲爱的,你真的完蛋了,在这样下去,你会失去自我,成为爱情的行尸走肉。”

“没救了!”周爱国看着自己的姐姐也摇头,但他还是不死心,盯着沈川说道,“你难道不想说点什么吗?”

沈川在兜里掏出烟,点燃之后,仰首向天,一副高人风范:“你们不知道,在我六岁的时候,碰到一个白胡子老头,他教我琴棋书画,还教我武功,只是我资质有限,学艺不精,给他老人家丢脸了。”

“我去!”陈三军忍不住笑了一声,“我确定,这个家伙确实是沈二哥,看武侠,看得走火入魔了。”

周爱国翻了个白眼,不再问了。因为他知道,沈川不想说,他怎么问都不会说。

“咚咚!”

“咚咚!”

“嘀嘀嗒!”

“嘀嘀嗒嗒!”

远处传来锣鼓还有唢呐声,唐慧宁欢呼一声往前跑,“快走,去看秧歌。”

“噼里啪啦!”

“噼里啪啦!!!”

鞭炮声震天响起,浓浓的火药味随风飘来。一群半大小子,在一堆鞭炮屑中,寻找着那些没有炸响的鞭炮,然后捡起来,用手里的香头或者香烟点燃,快速的扔进人堆里。随着砰的一声响,吓得人群中尖叫不断,引起阵阵叫骂,他们却哈哈大笑着跑开。

周爱国说道:“秧歌有什么看头,还是去赶集吧,这是年前最后一个集了。”

“对!”陈三军说道,“秧歌正月十五之前,天天有,什么时候看都可以。但这个集要是不赶,就真的没了。”

“不看就不看吧。”唐慧宁笑嘻嘻的跑到一个买糖葫芦的小摊前,回头问道,“谁吃,我请客。”

周爱玲说道:“我要一窜大枣的。”

“好!”唐慧宁用手指戳了戳一窜山楂的,“我要这窜,其实糖葫芦,还是吃山楂的,又酸又甜。”说完看向沈川他们,“你们不吃吗?”

沈川几个人摇头:“不吃!”

唐慧宁付了钱,跟周爱玲一人拿着一窜糖葫芦,一边走一边啃,不时的还像小孩子一样蹦两下。

集市就在公园南门对面那条街,沈川他们还没有走出公园呢,就听到远处集市的吵闹声。

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有的人家就开始储备过年的物资了。而莱清这样的小县城,开集的日子是农历初三、十三和二十三。一到赶集日子,四里乡的老百姓都骑着自行车或赶着马车到县里赶大集。越临近年关,集市越热闹。

今天是小年,农历二十三,也是年前最后一次集日,虽然已是中午时分,但大街上赶集的人依然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各种年货林林总总,吆喝声、讨价声连绵不断。

尤其是鞭炮摊位,在街道两边排出去很远,一眼望不到头。鞭炮声更是不停的响起,都是摊贩燃放的,涌来吸引买家。

不得不说,虽然这个时候物质匮乏,但年味儿却相当浓烈。一个个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是发自心底的满足。能在集市上,买上几斤肉,给孩子买套新衣裳,在买点鞭炮回家,能让孩子们乐上好几天。

这一幕承载了沈川多好的回忆啊,其实在另一个世界,他不止一次回忆过小时候,回忆过年时的情景,尤其是赶大集,那人山人海的场面,总是让他充满了欢快。

周爱玲搂着沈川的胳膊,轻声说道:“每一年我都能感受到生活的变化,尤其是这两年,人们脸上的笑容更多了,那种幸福感也更真实。”

沈川说道:“其实人活着,就是一种心态,你若觉得快乐,幸福无处不在。你觉得不快乐,世界必将灰暗。是非常有,不听当无,祸福相依,顺其自然。多行善,福必近,多为恶,祸难远。不奢求,心易安,不冒进,则身全。心小不容蝼蚁,胸阔能纳百川。顺境淡然,逆境泰然。不自重者取辱,不自足者博学,不自满者受益。”

“噗嗤!”周爱玲笑了一声,“我就说了一句,你就给我整了这么多,还一套一套的。说真是,给我感觉变化最大的就是你。好像一下子长大了,不在像以前那么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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