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电人……是什么玩意儿啊?喂!”
面对前辈的询问,在浴室里进行搜查的年轻刑警,露出一副百思不解的表情应了声:“这个嘛……”
在资深刑警的背后,鉴识科的组员正默默地持续着作业客房的房门口挂上床单以掩蔽视线,在那里,饭店经理正一脸惶恐地试图窥探里头的情形。关键的尸体就倒在和淋浴间相邻的洗手台边,资深刑警再次将目光投向那里。
一名全裸的年轻女性臀部着地,半身斜靠着墙壁断了气。
女子空洞的眼眸望向地面,身体邋遢的瘫软着,双脚敞开,大剌剌地暴露出私处。因为失禁的关系,空气中飘散着一股微微的阿摩尼亚味道。死者出浴后未干的水珠,濡湿着极富肉感的躯体,但在死亡气息的笼罩之下,甚至还不如橱窗里的假模特儿来得撩人。
从行李搜出的学生证得知,她是本县一所私立大学的在校生。
赤鸟美晴,二十一岁。
根据饭店员工的说词,该名女性死者于昨天晚上八点独自前来,声称自己打算要在这里投宿一晚。由于今天过了退房的时间还不见人影,拨打内线电话也没人接,因此服务人员在门外
叫唤一阵之后,决定打开房门,结果发现她已经死在洗手台旁。
之所以没叫救护车而是直接报警,是饭店经理下的决定据他所言,理由是这样的:“既然一看就知道已经断气了,那么站在饭店的立场,与其呼叫消防队,还不如报警比较妥当……”
要是发生火灾或食物中毒事件,饭店一定会被追究过失责任,不过如果是凶杀案的话,那就又另当别论了吧!警方询问发现尸体时客房的状态,员工表示:“完全没有任何更动”。
发现尸体时,客房的窗户由内侧上了锁。
另一方面,房门采用的是自动锁,房间的钥匙也在洗手台边的篮子里被找到了。
篮子里随性堆放着死者脱掉的衣物,睡衣则是整齐地叠放在一旁。不知死者是否偏好只携带最少量的行李外出,明明准备了睡衣,却没有带换洗的衣物来。钱包里面只剩下三万圆左右的现金。
从高处俯瞰整个现场,没有发现挣扎抵抗的迹象,尸体也没有任何明显的外伤。
根据资深刑警的第一印象判断,他认为他杀的可能性极小。看样子,死者应该是病死的,是在淋浴结束后正要离开浴室时,因为某种疾病发作而导致死亡。
鉴识科组员似乎也持相同意见,因此在蒐证的动作上,看不出任何急迫的样子。
由于本案死者的死因成疑,所以出动了刑警,然而现场的办案气氛则是一面倒地倾向于等法医到场,验尸结束之后,就以病死结案。毕竟,尽管在这世上确实也有几种能够在尸体上不留下痕迹的杀人方法,但要连犯人的存在都整个抹去,那是相当困难的。
陈尸现场除了女性尸体之外,感觉不到他人存在,这点获得了在场所有人员一致的认同。
话虽如此,但在辖区已经任职超过三十年的刑警,还是一边自我告诫着“不要太过于相信直觉”,一边又再巡视了一次客房。
然后,他的目光注意到了那台笔记型电脑。
当刑警触碰了滑鼠一下之后,电脑发出了一阵低低的响声,接着便继续执行了原来,那台电脑是处于休眠状态中。
然而,荧幕上所显示的文件却令人一头雾水。
虽然阅读之后得知这是一篇论述“放电人”的文章,但刑警却不知“放电人”所指为何。
不仅是刑警的年轻搭档,从制服警官到鉴识组员,甚至询问了饭店经理,都没有人知道确切的答案。最后,刑警心想:“把它当成是什么搞笑艺人的团体名称,或许是最适当的吧!”
然后就把自己的疑虑给撇到一边去了。其实他会有这种反应也不为过,毕竟,无论怎样从字里行间试着解读这篇文章的含义,都看不出任何一点像是遗书的迹象。
除此之外,现场也看不出任何可供质疑为他杀的要素。
勉强要说的话,唯一可以质疑的就是死者实在太年轻了但话说回来,这世上年纪轻轻就猝死的人也不在少数。就算死者的身体没有发现药物注射的针孔,但是,需要靠注射的毒品也已经式微了好一段时日,因此,她也有可能是使用了什么药物,结果超出了心脏的负荷。
总之,完全看不出任何他杀的迹象呢。
尽管刑警这么想,但基于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职业病,他还是向饭店员工询问了一下钥匙的管理状态。
客房的门是自动锁,所以其他人只有使用备份钥匙,或是被害者自己让对方进入,才有办法侵入房内,但根据经理的说法,饭店的万用钥匙并无遭窃的迹象。
而且,死者陈尸的房间位于四楼,如果剔除掉无法由外侧开启的安全门,那么犯人就只能搭乘柜台旁的电梯上楼,途中很难不被其他人目击。
就算先不管这些,如果是他杀的话,那就表示犯人是以某种不留痕迹的手法杀死被害人,然后脱光死者的衣物,以水将她淋湿后再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