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以为自己长大后会成为作家。唯一纠结的是,自己写出的故事,是雄姿英发摆在新华书店,还是花红柳绿的排列在租书屋里。长大却发现,那只是我,想太多了。
我的好朋友曾深信,那些我唾沫横飞现编现讲的故事,迟早会被印成铅字。但似乎,被我辜负了。好在时间够久,她们也都忘了吧。
工作后,每天都在敲字,却是成篇套路,没几句属于自己。
七月的一天,孩子在我的“老巢”把一个个抽屉翻个底儿掉。父母不堪其烦,责令我将几十本记事本搬回自己家。
我坐在地上,把本子一摞摞堆进一个超大购物袋。大学时代的写作本,就这样重见天日。
那时候,我还不习惯直接在电脑上写文章,更喜欢先一字一句写在本子上,转而录入电脑。
抚摸着钢笔圆珠笔铅笔在纸上留下的的凹凸感,所谓青春印记,大抵如此吧。
那些自以为遗忘的小说故事情节,都因着纸上那变色的字迹,活跃了起来。
忽然之间,似有一个少妇和一个少女对起了话。
少妇:你看你,多少个故事,想好结尾,却只写出开头?
少女:莫说我,这十多年来,你若有心,提笔写完何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