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蔚蓝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剪秋萝打断:“千万不要!我自己的工作我知道该怎么处理,我宁肯承认失败,也不想走后门。”
剪秋萝对着易蔚蓝礼貌了鞠了一躬:“谢谢你,明天见!”
看着剪秋萝矮小的提着笨重手提包的背影,易蔚蓝觉得有些滑稽可笑,又觉得有些失落,只是他说不清为什么会有失落的感觉。
滨海大学东北角,退休老教授的住宅区。
剪秋萝徘徊在距离恩师秦连生家几百米外的小路上。
“小秋!”一声低低的惊呼。
剪秋萝抬眼一看,师父和师娘正牵着一条小泰迪狗,看样子是才从外面散步回来。
“师父,师娘,您们家什么时候养狗了?”剪秋萝本能的往后挪了一步。
苗教授笑盈盈说道:“历史学院的何教授是我的学生,他担心我退休了寂寞,特意把欢欢送给我的。”
“欢欢,所以这只小泰迪的名字叫欢欢?真可爱!”剪秋萝虽然嘴巴上说着可爱,可是一点也没有要靠近亲昵的意思。要知道女孩子对毛茸茸可爱的小东西基本都没有抵抗力。
“小秋,你似乎有些怕欢欢?”敏感的苗教授察觉到剪秋萝的反应有点不大对劲。
“呃······”犹疑了一下,剪秋萝就老实交代道,“不瞒师父和师娘,我小时候没少被狗咬过,所以到现在都有阴影,实在对它们爱不起来。”
九十年代,农村家家户户都养狗,看家护院。经常和小伙伴打架的剪秋萝没少被人放狗咬的,再加上流浪狗也多,剪秋萝的腿、手还有屁股都被少挨狗牙的欺负。
那时候家里没钱,村里医疗也落后,都是阿妈擦点酒,要破布包起来就完事。剪秋萝直到现在都在庆幸自己没有染上狂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