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涵感觉到害怕,毕竟她之前被绑架两次,几乎每次都差点丧命,已经形成了心理创伤。洪兴扬见到她的恐惧,只好把她抱在怀里,以她现在的状态最好不要继续看这种装扮成魔鬼啊、巫师啊恐怖妆面的集会了。洪兴扬四处望了望,见对面有座商场。于是抱着陈雨涵准备进商场中小坐,然后就送她回家。
商场里相比外面的广场显得冷清了许多,诺大的商场只间或能看到行人走过,两人走了一圈,发现一楼有家星巴克,洪兴扬买了两杯咖啡,递给陈雨涵,让她先拿着,等在星巴克,自己去趟卫生间就回。
安顿好陈雨涵,洪兴扬怕小丑再来骚扰她,于是急匆匆的去往卫生间,想要快去快回。
卫生间里面收拾的比较干净,洗手台上有公用的洗手液和擦手纸,洪兴扬洗了手,进到男卫生间。进到卫生间里面他刚刚褪下裤子,突然发现最里面的蹲位有些不大对劲,有些殷红色的液体从关闭着的门中流了出来。洪兴扬顾不上如厕,他系上裤子,来到最里面的蹲位,门关着看不清情况。他蹲下身子,用手粘了点从台阶流下来的殷红色的液体,凑到鼻子前闻了闻,那液体腥呼呼的。
见惯了凶案的洪兴扬知道那是人的血液,他霍然站起,用手推开蹲位的门。门被一个东西挡了一下,然后又推开了,那个挡门的东西被吊到蹲位上面排风口的栅栏口上,被门撞到之后向后荡去,随着门打开又荡了回来。荡回的当口,几滴液体甩出,甩到洪兴扬的脸上。
洪兴扬仔细看去,荡在半空的东西那是一颗人头。甩到自己脸上的东西是那颗人头甩出的血。那是一颗男人的脑袋,人头的眼镜和鼻子已经被人挖去,两根蜡烛立在头颅里面,有人用它做了南瓜灯。
洪兴扬见惯了变态杀人狂,但把头颅切下,制成南瓜灯的还是第一次,绕是他见多识广也不由感觉毛骨悚然。洪兴扬仔细看那具尸体,身子蜷曲在角落里,手里还拿着半张披萨饼。
洪兴扬感觉罪犯一定是个变态杀人狂,他没有急于报警,而是先仔细的看着犯罪现场。用着在杨琳心那里学来的鉴证方面的内容,他仔细的查看现场。现场蹲位应该是第一案发现场,首先门上有用脚蹬过的痕迹,痕迹的花纹同尸体脚上鞋子鞋底的花纹一致。应该是被害人在如厕的时候脖子突然被人用绳子吊住,然后在挣扎中蹬到的蹲位门。很可能被害人被勒晕厥之后被切下来的头颅,蹲位的墙壁上有喷溅状的血液。
一般人都不会一边大便一边吃披萨饼,所以这半拉披萨饼不属于被害人,很可能是被凶手塞进手里的。凶手为什么要把披萨饼塞进他的手里?
洪兴扬又打开旁边蹲位的门,马桶盖上有被踩过的痕迹,马桶盖到隔断的距离大约一米到一米五,马桶高度大约半米。那个人踩着马桶盖系下的绳子,所以身高不会太高,大约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间。地面有鞋底橡胶和地面摩擦的痕迹,说明另一侧被害人的挣扎对他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他不是一个力量很强的人。应该比较瘦。
洪兴扬又思忖着尸体,觉得把头颅做成南瓜灯应该是杀手的一个标致。至于想推测出更多的信息就得看这里的警方记录中之前有没有类似的案件。
洪兴扬拿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刚刚打完电话,陈雨涵就站在卫生间门前喊洪兴扬。洪兴扬出去问她怎么了,陈雨涵见到洪兴扬脸上和衣服上有血不由被吓了一跳,问他怎么了。洪兴扬怕她害怕,没告诉她真实的情况,只是轻描淡写的告诉她在里面发现了一具尸体。
最先到现场的是一个黑人女警察,洪兴扬向她介绍勒情况,并出示了因为上次破获教堂吊杀案而得到FBI颁发的顾问证书,女警见是自己人,自我介绍说:“我叫菲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