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白云龙带她去参观了他们自己组建的乐队,何晓云便深深喜欢上了他们的团队。
喜欢上了这种放荡不羁、自由自在的表演。白云龙看她喜欢,接连几天的排练都带她过去。
而大家也似乎慢慢对这个安静的小妹变的友好了很多,毕竟这是他们第一个忠实的粉丝。
因为接连几天的见面,何晓云也和大家慢慢熟络起来。
而且对里面的成员也有了更深的了解。
主唱Ice是和何晓云同龄的高二外语中学的学生,虽然在很多人眼里玩乐队的孩子都是些没什么前途,学习比较差的孩子。
但Ice确实是一个个例,她不仅歌唱的好,还是该市外语中学的女学霸。冷酷的外表下,内心却是很温暖的一个人。
Ice不像其他女生热衷于打扮化妆、谈恋爱,她把学习之外的时间都用在了音乐上,所以唱歌的功底很是醇厚。
再加上独特而天籁的嗓音,简直是整个乐队的灵魂所在。
而那个白白净净的电子琴手,是这个厂房的公子,家里还算有点钱,和白云龙是从小长到大的,一起去上武术学校,一起玩音乐,读同一所高中,在何晓云看来,两个人是绝对的形影不离,气味相投的好基友。
以至于穿衣风格都充满了cp感,也是她见过唯一一个敢对白云龙指手画脚的人。
而那个带有纹身刺青的男生则更加与众不同,他比大家年龄都稍长些,是个大一的音乐系学生。
平时靠给别人做音乐辅导赚些生活费,而这几个不同学校聚集而来的乐队成员正是他所教过的几个学生。
很多歌曲都是他亲自创作的。
其实这些人当中除了架子鼓手之外,其他人都和何晓云是同龄,而大家也都看在白云龙叫她妹妹的缘故,又见她生的瘦瘦小小的,所以大家也都没问过她年龄,尽管跟着白云龙叫她“小妹”。
别人不知道她年龄,但何晓云心里清楚,看到同样年龄的他们能活在追求自我的世界里,这不禁让何晓云由最初的钦佩变得越发的羡慕。
假如将来有这样的生活条件,她也一定要像他们一样活的这般洒脱和自我。
听着他们演奏的激昂的旋律,何晓云不禁陶醉其中。
不知不觉又快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大家这才决定散去,毕竟都是孩子,太晚回家,家人还是会惦记的。
白云龙先送何晓云到了店里,何晓云骑上自己早上骑来的自行车,然后白云龙则在后面跟随她,见她进了小区,这才加快速度回家了。
何晓云看着白云龙骑着摩托车帅气一笔的离开,这才朝自己单元楼走去。
接连好几天比较晚回来,好在妈妈下班比较晚,暂时还没有察觉。
何晓云放下自行车便匆匆朝自家跑去,赶着在妈妈回来之前做好晚餐。
只是当何晓云着急踏进家门时,却看到妈妈早已换下的鞋子,饭桌上飘散着已经做好的饭香味。
何晓云见状,心里咯噔一下,像犯了什么大错误一样感到心虚起来。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店里不是两点钟就下班了吗?”
“哦,店里今天有点忙,正好有个人请假了,老板让我帮忙加了会班,后来看天快黑了,便让我早点回来了。”
何晓云不禁寻思着自己的谎话有没有漏洞。
“这是什么店啊,还说是你同学亲戚,以为可以稍微照顾些,原来是图的好说话。我说干完这个月就别去了,他们肯定是看你小,要不然怎么不让别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