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就是那个时候来到自己身边的,不知混蛋老爸对他说了什么,让这个从两伊战场上功成身退的无冕之王不去上班,整天跟着自己。他叫她“大小姐”,带着很厚的书和比书还厚的脸皮在自己的房间里待着不走,锁上的门他能轻易打开,怎么冷着脸他都是笑嘻嘻地看着自己。
明明只是个年轻的大男孩,在他的眼睛里却看不到任何担忧的情绪,这是露华始终没开口让他走开的原因。
那个时候的露华讨厌极了别人用怜悯的眼神看她。
路德说,她有轻微的失语症。去年她查了医学词典后觉得,用“轻微”这个词形容她当时的情况,有点太轻描淡写了。
那时的露华不喜欢别人同情自己,也不喜欢自来熟的人,身边这个不熟悉的路德一直在啰啰嗦嗦、自说自话,实在烦得很,她想不出怎样才能让他离自己远一点。口才肯定不是他的对手;装睡太幼稚,露华不屑。不知不觉,路德来了快两个月,她的屋子里堆满了各种书籍,那无比漫长的一年终于到了年底。
一天,路德不知哪根筋不对,他的睡前故事一口气把一本《列那狐》声情并茂地念到最后一个段落,还不肯作罢,竟然说,她跟书里那只爱占便宜、狡猾又无耻的狐狸很像。明明他自己摇头摆尾,像只真正的狐狸。
那是第一次吧,露华被逼急了,大声说:你才是狐狸呢!
路德并不介意,笑眯眯地放下故事书:终于肯跟我说话啦?明天我们出去玩吧!
第二天,路德带她来到圣约翰大教堂。置身熙攘的人群中,她才知道,昨天是圣诞前夜。
路德手握一款香槟色的手机冲她晃晃,眼里带笑:送你的礼物,要不要向上帝许个愿?
露华不确定地问:上帝真的能听到许愿吗?
路德蹲下身子,大手团住她的右手,将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并拢,点在她心脏的位置。
他说:把愿望放在心里,行动握在手中,说不定有一天就实现了呢?
在美国的几年,那部手机跟她形影不离。那句话,也随着路德明亮的笑容渗入了记忆里。
倘若人间有圣经,路德一定写下了福音。
露华于是就学着使用手机,却删掉了路德预存的几个号码。
有着深刻印象的,时过境迁之后未必永不磨灭;刻意记住的,不久后就会消失殆尽。露华这样认为,手机中只有通话记录里留下的一串串数字,没有亲友分组,没有轻重缓急。
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下午三点半左右,手机总会有固定铃声响起,另一端是男人轻快的声音:“大小姐,我来接你啦。”
路德是家人,却不可能照顾她一辈子吧。露华无意识地按着手机翻盖。
她想要平静的生活,还希望今后比从前快乐一些。这能算是梦想吗?
应该,是个梦吧。
(第一章完,第二章·那个女生·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