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喊她要不要顺便带什么饮料的时候,露华正在屋里烦躁地走来走去。
什么逻辑、修养,此刻统统化作了泡影。中午来了个社区工作人员,莫名其妙问及路德和菲特伯伯的个人问题,路德笑呵呵地说“都不急”,露华却从这看似简单的一句应付里品出了海量信息:路德有爱人(上学期他亲口承认的)!菲特伯伯也有伴侣,而且说不定是早就准备结婚的那种!他们跟着自己来到日本是因为责任感,不放心,但早晚都会各自组成家庭,现在,只等她这个教女/被监护人长大成年呢!
他们是她的亲人,露华自然非常愿意看到他们有爱人可以依傍,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由彼及己,想到此刻正在天上飞的混蛋老爸,露华就怎么也淡定不了:她身边的人都有归宿了,那,她父亲呢?奥斯丁可是独身一人在纽约生活了年啊!
万一……明天来的不止老爸自己,倘若他还带了个美娇娘或小屁孩登门认亲,她是不是该扭头就走?先等等——把饭桌掀了,车砸了再走!
冷静,冷静。露华连作十个深呼吸,才把心头的无名火压下去。她真的不确定,(假如设想是真的)自己是不是能接受这个消息,也不敢问,万一菲特伯伯或路德隐晦地给了肯定答案,那她绝对现在就要走人的!就地立刻请律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不知道,她要跟老爸打官司,菲特伯伯和路德会帮谁?
露华顿时不敢再想了。路德正在客厅收看橄榄球赛,就见露华背了双肩包,拿了相机急火火地说要出去一趟。
路德一瞄时间,晚上点,他扬扬眉,露华随便找了个突然想吃某家店冰点的借口,并承诺到店里就拍彩信发给他,十点前一定回来,不然他就去接人。
森林公园附近俨然发展成了热门景点,露华说的那家店离家只有500米,常常经营到凌晨也不打烊。而且,天大地大,寿星最大,路德看露华一脸藏不住的心事,无奈地同意了。
姑娘大了,不好管太多了呀!
坐在生意兴隆的甜品店里,露华一口气吞了两杯不加糖的冰激凌球,这才觉得略微清醒了一些。关心则乱,她的脑子显然乱了,混蛋老爸不是蠢蛋,就算他真的有女朋友,也不可能在给母亲扫墓时带上门。脸面、名声、仅有的一点父女联系还要不要?
而且,要是他真的有一丝丝再婚的意向,路德一定知道风声,又怎么可能不告诉她——最有权知道的当事人呢?态度姑且不论,路德至少会尽力为她争取权益,这点露华可以肯定。
庸人自扰一番之后,看看时间,露华觉得自己可以回家了。路德的教育观虽散漫,却有一条无比坚定的准则:出口即为誓,说到的事一定要做到。假如超出约定时间,真被路德找上门来,他会认真听取自己的烦恼,然后说下不为例,却肯定不会轻易地让她晚上出来玩了。
于是露华拍拍肚皮,溜达着回家。离开灯火通明的商店街,街灯顿时黯淡了不少,她刚准备加快脚步,突然觉察到有什么不对:似乎从离开冰点店之后,就有个人一直跟着她,往这片一点儿也不密集的住宅区尾行而来。
这附近本就没几家住户,那人身材高大,格外显眼。确认是否被跟踪,露华有经验,她调头又往最近的一家便利店走去,边走边掏出手机,手指按在报警电话快捷键上,还特意朝来的路上看了一眼:身后那人显然没想到她会突然转向,一下怔住了,似乎想要回头看看,在原地停留了几秒,才接着向前走去。
露华没立刻出去,又等了几分钟,探头左右张望,确认附近的确没人了,才小心翼翼地推开便利店的门。不料,刚迈出一步,身旁就有人用英语叫她:“露华?”
正是刚才身后那个高个子男人,他站在5米开外,年纪在三十岁左右,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似乎还拎了个摄影包,正在对露华抬起一只手,说着一口流利的纽约音:“嘿,你是露华吧!”
露华站着没动,她隐约觉得面前这人的长相有些眼熟,但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于是她也用英语反问:“我们有见过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