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无事,霍清便进屋帮几个小兵写信,因为刚喝了些酒,写着写着便觉得有些困顿,趴在桌上不觉睡去。
高承禹受沈思所托,拿了些炖好的肉和汤给霍清送去。房门未关,烛火通亮,他轻叩了门,见没人应答,便直接进去,只见霍清趴在一只手臂上,另一只手旁倒着一支毛笔,竟是睡着了。
他悄悄放下手中的食物,便欲离去,临走前扫了一眼纸上的字,不觉失笑。
俊秀的笔迹写着:余娘,一别月余,甚为想念,你送我的荷包日日装在心上。我攒了些银钱,够给你打只你喜欢的花钗,你之前一直拿不定主意要什么花样。我近来常见一种花,漫山遍野红得艳丽,像你一样美。军中的兄弟说它叫杜鹃花,并念了首思乡的诗给我,便十分想家,想念你。你等着我,待得胜归来,便娶你回家,为你亲手簪上杜鹃花钗,我也如那子规鸟一般终日围着你。
看着看着,高承禹脸上也浮现了浅浅的笑意,青年人质朴的感情就这么毫无遗漏地展现在眼前。这个能念杜鹃花诗的兄弟大约便是霍清了,他此时脑中浮起李太白那首《宣城又见杜鹃花》: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子规便是杜鹃鸟,每逢杜鹃花开前,子规鸟便在花旁啼叫,不如归去。想必念诗的人在见到杜鹃花时也想家了。
如此入微的感情,也就是位女子代笔方写得出,若是让随军代笔的士兵来写,难以启齿不说,写出来的无非便是一日吃了几碗饭,又过了哪里,等回去时成亲之类。
高承禹也有些奇怪,虽然霍清日日用黄粉涂了脸,但他身边已有几个将领看出她是个姑娘家,难道这些小士兵们当真看不出来,可能他们压根想不到一个女子能跟着军队辗转这么多路。想到此,他也有些赞叹她的意志力和决心。其实大唐的人大约对于女人能做的事情已没有过多限制,至少在内心的接收程度已经非常高了,那些将领对于霍清的身份也不过是因为知道是圣命时好奇了一番,也不会引起什么轰动。他熄灭了烛火,掩上门离去。
等霍清醒来时,四周漆黑一片,桌上不知何时多了一碗菜肉和一碗汤,她尝了一口,汤尚有余温,看来送汤的人走了没多久。
霍清将桌上写好的信收好,食物拿去厨房,重新热了汤,热热地喝下。这一路能喝到汤实属不易,她可是一点都不能浪费。
明日便要出发去阆州了,接下来将会直面血淋淋的战场,便是所有繁华与安宁背后的**裸的血腥倚靠。走了十多天,今日听见高将军那番话,霍清才真真切切感到自己是跟着来打仗的。她不是担心自己安危,只因为她知道她一定是躲在营帐内最安全的人,但身边的那些人很可能隔日便是生死永隔,想到此,她又摸了摸怀中揣着的信。
凉风吹来,霍清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脑中清明许多。她既已踏上了这条路,又拒绝了回头,那便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长安,永宁,这些地名在脑中一一晃过,这不仅是当权者的华丽瑰梦,也是所有人的一个美梦,而此刻在这山坳峻峰行进的人,正是他们的家人,为了圆这一世长安的美梦踏上壮烈的征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