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结果是张晓花了1000万美金收购光速社82%的股权,这是崔文宝手里所有的股份了。
原本他也没有这么多,但这三个月公司持续被骚扰,一些持股的合伙人和老员工不堪忍受纷纷出走,才让崔文宝手中的股份快速增加。
同时,崔文宝也签了一张`卖身契`:他需要承诺今后继续为光速社工作,如有跳槽、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等不负责任的行为,收购人李安南有权撤销收购行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原法人崔文宝独自承担。
相对应的,收购人李安南需要做的就是护其周全,不让外界势力打扰到公司和崔文宝,公司由崔文宝继续领导,除老板李安南要求的任务外,其余时间和活动他们可以自行安排。
这些条款就是两人在会议室熬了一个多小时,一条一条敲定的。各取所需,双方都比较满意。也不是,张晓肯定是满意的,至于迫不得已签了卖身契的崔文宝是不是真的满意就不得而知了。
两人商议的都是一般合同条款以外的事项,其余的细节找个时间交给律师处理就好。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张晓答应替崔文宝解决困扰他许久的被骚扰问题。
但是,听崔文宝说,这群来骚扰的小混混们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来的时间也不规律,即便是安装摄像头也拍不到什么有用信息。
他们的鞋子是现在社会上流行的小白鞋,市场上随便一逛就能碰到好几家批发商,怎么查?衣服裤子全都是纯黑色的,上面没什么装饰,款式也是很普通的,每个人还带一个黑色面罩,把整个脸都包裹地严严实实的,全过程没怎么说话,无法分辨口音。。。
崔文宝过去想尽一切办法来找这群人,安装摄像头,拍到的就是刚才说过的东西,没什么用;每次找大厦物业想要查那群人离开的方向,都会得到摄像头老化损坏,暂时没有修理的答复;找警察办案,往往是来记录一下就走了,非常敷衍。
想找与自己有过不少次合作的、卖情报的“老朋友”问问,他们要的价格高的离谱,崔文宝负担不起,更重要的是,有个真正把他当朋友的人提醒过他,这件事上不要相信任何人。。。
不是崔文宝不想调查,也不是他能力不够强,而是这件事处处透露着诡异,想要调查仿佛是和全世界为敌,无从下手,让他第一次认识到——在这个社会上,一个人的力量终归是有限的。
这次能答应张晓的条件未尝不是他的最后一次挣扎。他准备用把公司卖掉的笔钱安顿好妈妈,让她安稳富足地度过一生,即使自己以后真的遭到不测,也没有太多遗憾和不舍了。
这,才是他愿意签订`卖身契`的真是原因,不这样做怎么能把公司卖个好价钱呢?
此时,两人已经从会议室来到社长办公室了,张晓正坐在老板的座椅上看着这几个月公司摄像头记录的“骚扰过程”。
旧都区有不少传媒公司为什么张晓偏偏选择光速社?真的是他随便乱碰的么?其实,还真是。
张晓利用小一在网上搜索过,现在的互联网监管不严格,网络上各种信息丛生,大小新闻参差不齐,但值得网民铭记的也就那么十几件事,而这十几件事中,有40%的幕后推手为光速社。剩下60%的爆款新闻由其余五家公司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