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这样的孙子,不应该欣慰么?为何郝公偏偏不喜欢这位郝家小三郎呢?郝公这人,莫不是太看重脸面了?
.........
郝健是个果决的人,既然决定要做的事情,便不会犹豫。手里有了钱,又有了孟家的帮助,建客栈和店面的事情很快就张罗了起来。
很早之前,就对这些事儿做了完整的计划,所以忙活起来,也不慌乱。请人工,构图,买料,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好在思幽和媚兰能帮衬许多。
转眼间,南郊三岔口一片忙碌景象,建客栈的事情很快传遍了安州城。
安州有眼光的人不少,自然看得出三岔口沿路地段是一块聚宝盆,可惜,一切都晚了。
接下来的日子,郝健除了跑步,几乎日日夜夜泡在南郊工地。打地基,舔砖,看着客栈一点点建成,心中的喜悦可想而知。
思幽和媚兰为了省钱,找来一些农妇,添几口大锅,做工扛活的壮汉每天可以在南郊工地吃上两顿饭。
又是新的一天,郑暮雪再次来到南郊茅草屋,竟看到这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今日,为带随从,一身青衣长衫,长发纶巾,虽做男儿打扮,却丝毫掩饰不住那份冷艳与美丽。
在门口逛了好一会儿,才找到指挥人埋木桩的郝健。只不过此时的郝健赤膊上身,汗流浃背,就像一个普通的工匠。
郑暮雪这样艳丽的女子,站在南郊工地,宛若鹤立鸡群。
郝健用胳膊蹭了蹭脸颊上的汗,咧开嘴笑道:“三娘子啊,这里脏得很,你怎么过来了?”
“自然是来还书的”看到郝健浑身上下脏兮兮的,郑暮雪轻蹙黛眉,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锦帕,“快擦擦吧,咱们去林子里说会话。”
“谢谢!”
接过锦帕,郝健却愣着神,迟迟没动。
奶白色的帕子,绣着三株兰草,轻轻抖动,透着淡淡馨香。
如此干净的锦帕,真舍不得用来擦汗。
.......
枣林茂密,一颗颗青色的枣子随风摇曳。这里的安静,与南郊工地的糟乱仿佛是两个世界。
郑暮雪背着双手,步履轻盈,“奴家年长你几岁,以后喊一声姐姐如何?一口一声三娘子,倒显得有几分生分。”
“哈哈,求之不得,那小弟以后就喊你雪姐了!雪姐,你的帕子,怕是这辈子也舍不得用的.....”
“郝三郎,你这张嘴啊,好好的事情从你嘴里说出来,倒是多了几分怪异。哎,说实话,还真的很羡慕你,虽然离开了郝家,但至少你活的很自在!”
眼前枣树低垂,郑暮雪抬手捻动着一颗青枣,眉宇间充斥着几分淡淡的愁绪,连声音也变得落寞起来。
郝健心中猜到了什么,于是低声安慰道:“雪姐何必烦扰,有些时候要看你自己的,你想要的是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再大的难事,也总有办法的。有句话不知你有没有听过,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郑暮雪细细品味这句话,随后轻轻摇了摇头,“我终究和你不一样,好了,不说我了。说说你吧,看你这里忙得热火朝天的,你就真的甘心做一商贾,一辈子窝在安州么?以你之才学能力,若是不想走郝公的关系,有我郑家的举荐,博一功名也绝不是问题的。”
“商贾?有什么不好的么?至少,小弟很满足这样的生活,多赚点钱,娶几房媳妇,乐乐呵呵的过完一辈子,挺好的!”
嘴上如此说,心中也着实是这样想的。郝健自认为没有太多的野心,和和美美过些没羞没臊的日子,便是最大的幸福了。
建功立业,报效朝廷?郝健真没这么多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