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府的马车上打了个盹儿,回到闺房便无任何睡意,叫来蔷薇准备文房四宝,我要干一件大事情。
想知道是什么大事情吗?
我,要,报复,太后。
手握毛笔却又迟迟下不了笔,因为毛笔的笔头太粗,我还没达到那种用粗毛笔去绘画细线条的级别。
把玩手里的毛笔,挑着眉问蔷薇:
“妞儿,这皇城可有什么能工巧匠吗?”
蔷薇思索会儿:“小姐,你是想要哪方面的呢?这么大的皇城自然有的。”
我手里来回的转着笔杆,这个地方能打造出我想要的那种东西吗?
估计悬。
“我先给你形容下:样子跟毛笔长的差不多,但是前面是带笔尖的,硬硬的那种,也很细长,不管下手轻或者重,写出来的字依旧纤细有力。”
我看蔷薇听的很仔细,继续道:
“它不需要每次写几个字就去砚台上蘸一蘸,而是在笔的末端加入墨汁,墨汁通过笔杆内的笔芯自行流入笔尖,那么我们在写字的时候一支笔杆能写成千上百的字,而且非常好携带。”
我叽里呱啦的说着,也不晓得蔷薇到底有没有听明白。
我疑惑的问道:“刚才所说你可都听明白了?”
蔷薇结巴道:“小姐,奴婢听的不太明白,这一支笔一次能写百千字?
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的事呢?而且笔头还是细长坚硬的?
奴婢确实觉得不可思议。笔杆里面还能罐入墨汁?那岂不是痴人说梦吗?”
我提高嗓音:“哟呵?小妞儿,你可以呀,居然成语都用出来了?还用的恰如其分,不错。”
她眨巴眼:“小姐过奖了,只是你这哪来的稀奇想法?”
“你忘记了我的脑子里住了一位百科大仙吗?昨儿个做梦的时候传教给我的。”我又是胡诌一通。
我提笔在宣纸上画下了解释图,虽然线条画的粗细不一,又有点丑,但也还过得去,能看明白的,嘱咐蔷薇:
“你把这些图纸先收拾好,明日你一早亲自去问问城里做笔的匠人们,若是能做出我想要的笔,报酬不会少了他们的,记住,一定要秘密行事。”
蔷薇将图纸叠好后放入袖口,嗯了声。
想起一件事,顺口问道:“天乐今日第一天去文学院还好吗?可有什么消息传回来?”
蔷薇摇了摇头:“没有呢,小姐,其实没消息传回来就是好消息,证明他在里面已经被接受了呢?”
我也跟着摇着头:“非也,你可知那文学院几乎全是贵胄子弟在里面学习吗?
我是怕天乐受欺负,你瞧他那瘦精精的身子骨,又是寒门学子。
你这个当姐姐的还是多留意下他在里面的动态,找人托托关系给照看着,银子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