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如今,还能感受到那股白光时常出现在她的眼前。
听了他的话,我第一次明白原来白内障也能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等到他们说完后就该轮到我了,于是我也说起了我的经历。
“想当年我出生的时候,由于本人骨骼惊奇,家人只得带我去生死界请仙人为我接生。
由于生死界路途遥远,家人特求仙人架势风火轮带我前往。此风火轮由四个轮子组成,上有一个用铠甲做成的盒子,刀枪剑戟往上砍去皆不得损坏分毫。
此轮使得十万八千里后,终于带我来到了生死界。仙人见我久久未能出来,便用她的法器“麒麟夹”将我取出,此时只听得仙乐齐鸣。
听了我自己的话,别说他们了,连我都敬佩自己。能把坐出租车去医院接生说的这么神乎其神。
然后刘秀又说他小时候见过麒麟,并说麒麟是麋鹿的身体,牛的尾巴,有鱼身上的鳞片。同时还说麒麟的头上还长有一个角。
我立马说我曾见过一个神兽长三十三尺,高十八尺,体重更是能达四万余斤之多。此兽长的是面目可憎,尖嘴獠牙,更可怕的是此兽竟然还能像人一样行走!
看着他们不可置信的样子,我不禁冷笑一声,同时心里暗暗想着:看过动物世界里的霸王龙的我会乱说?
不久我们又聊起了战争,刘秀说起了他的先人刘邦破章邯、斩李由、灭王离、杀项羽。
刘邦我当然是了解一二的,毕竟是汉朝的开国皇帝嘛。尤其是在鸿门宴上当众给项羽认错,我更是记得滚瓜烂熟。
这个故事说明什么呢?说明认怂其实也不是一件丢脸的事。但我在这能认怂吗?
我可是一个代表现代文明的人,如果我在吹牛这件事输给古人的话。那就说明……其实什么都说明不了。
但这事关个人的荣辱啊,对于一个连牛都不会吹的人他还能干什么?
对于我来说,不会吹牛我就什么都不会干,会吹牛我也什么都不会干。怎么貌似说了一堆废话?
听他说完我立马说出了我亲眼经历过的战争。
相传在上古时期盘古开天地的时候,他不止单单开辟了我们这里。相传他还开辟过很多地方,至此才产生了太阳。
随后便诞生了人类,但我们却并非是唯一的,因为在遥远的地方还有着其他的生物生存着。
原本我们和其他遥远的生物一直是和平共处的,但因为他们的地方受到了不可预知的危险,于是便来到了我们这边土地生存。
可是他们的到来并非是打算和我们友好相处的,而是打算彻底把我们赶出这片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由于我们对他们尚未可知,所以还想不出有效的方法加以应对。
可就在这时,竟然有别的力量来相助我们。没错,他们就是来自M78星云同时只能在地球待三分钟的—凹凸曼。
菜上来了,我们嘴里的那些人物也终于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吃饭的礼仪是什么?答案是不要说话。因为当你说话的时候大家还要竖起耳朵听,这是很不礼貌的。
因为现在耳朵就是一个摆设,而嘴才应该是餐桌上重要的工具。
大快朵颐一番后,我们打算出去转转。因为常言说得好嘛—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
我也没贪心能活多少岁,所以先走个几万步应该就差不多了。
当我们走到街边时,突然看见一大堆人站在街道两边。当我们走过去看的时候,发现当中走来了一队人及其威武,正中看去有一个人在马上极度风光。
当我还没看出个所以然的时候,旁边的刘秀却突然开口说道:“当官就要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
哦,我在心里恍然大悟道:原来马上的官叫执金吾啊。刘秀这句话意思就是当官就要当最风光的官了。
看着他的理想我明白他是一个志向远大的人。就冲他的觉悟,当官一定能当一个大贪官。因为他的脑子里一点儿都没有为民服务的觉悟嘛。
但与此同时,我也对阴丽华这个名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个人究竟是谁呢?他是男是女呢?或许说它根本不是人而是兽类的名字。
要是刘秀真的这么重口味,那我可真对他佩服的是“污体投地”了。
注:白酒分为清香型、浓香型、酱香型、米香型,但以上类型我都不爱喝。我最喜欢喝免费型的,因为口感更加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