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在家里没多久,以前认识的小混混又联系上了,又跟他们混在一起。一大群人,威风又好玩,有时候遇到请人打架的,我们出去也不用自己动手,充一下人数,装一下门面,自然就有人奉上好烟,摆上好酒招待我们。
那个时候认识的社会上的人越来越多,三教九流的都有。年轻意味着朝气蓬勃,但同时也标志着见少识浅、幼稚天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这帮人里面混进来了几个街上的扒手,跟他们在一起,天天有酒喝。
一些不好听的话慢慢传到了家里,大大妈妈就骂我,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的内心受到强烈的自责,我想起了83年严打时大大妈妈近乎绝望的眼神,这种回忆的痛瞬间击中了我。我记得当时乡里还组织年轻人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名字就叫着“少年犯”。一直到现在,少年犯的主题歌“心声”我都能很完整的唱出来,有时候去K厅唱歌时我就点这首,引来同座不解的眼光。话说当时看过这部电影后,确实对自己的心灵触动很大,少年犯主角方刚的遭遇深深的震撼了我,我想不能再这样混混霍霍的过日子了,不能让自己的大大妈妈为自己担惊受怕了。有一段时间我呆在家里哪里也不去,看田、放牛,做一个老老实实的农村少年。也托人找工作,但是一个农村少年在那个年代是不可能有什么像样的工作可以给到你的,那时候除了做小工就没有别的选择了。我还真的又重新和湾里人一起做了一段时间小工,但是发现会有一些异样的眼光和嘲笑的声音,有人甚至当面开玩笑说,你以前在街上玩的娃,怎么可能还去给别人做搬砖提灰桶的小工呢?
是啊,我他妈的干嘛要去给别人搬砖提灰桶做小工呢?平静的日子波澜又起,无意之中我又和以前的那帮人混在了一起。终于有一天,出事了。
那天我跟两个街上的混混在钱场坐上了一趟宜昌到汉口的班车,上去后扫了一眼车厢,车上的人大部分都睡着了,只有两三个人斜靠在座位上看报纸。阳春三月,人最容易犯困了,尤其是在颠簸的车上。我们买了两块钱的短途票,我坐最前面。我和他们两个人认识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是在一个酒局上认识的。因为都是年轻人,觉得他们很讲义气,敬酒时从不客套,一两的杯子白酒一口一杯,特别让我佩服,就这样一来二去的熟悉了。我和他们在一起从没有自己动过手,只负责跟车观察情况,他们得手后也没分过钱给我,只是抽烟喝酒以及负担所有的花费。那天我坐下没多久,一扭头就发现他们把一个公文包塞进了自己的背包里,刚好前面到了龙泉大队,我们很顺利的下了车,没有任何人发现。
下车后我们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检查了一下公文包,里面只有几十块钱,还有一些名片之类的杂物。他们把钱收好,其余的东西扔掉了,然后买了一包三五烟给我,说今天运气差啊,这么好的场子才几十块钱。我们打算原路返回钱场,就在龙泉大队那里等车,却不知道危险正在慢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