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他通过城防口,值夜守兵刚从暖和的被窝里爬出来,睡眼惺忪,无精打采,没盘问就放他进城了。
陆奇的家住在河狸城东南角皇冠区,是有名的富人区…里的贫民窟。
皇冠区十三区,相当于前世富豪城市曼哈顿下属的贫民窟,离富有近在咫尺,但和发财永生无缘,罪恶和颓废是那里永久不熄的传承。而他的邻居们也都是贫贱的穷苦人。
从上一代开始,陆奇家就以替富豪做奴婢讨生活,直到两年前,凭借出色的文学天赋,清丽脱俗的颜值和优雅的举止,陆奇争取到了一个在外交部当文职的工作。
没什么油水,但绝对是阶级跨越。
这充分说明曾经的陆奇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陆奇的记忆里,身体前世的主人不仅有过人的才华,还有做人上人的野心。
他在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就模仿绅士的举止,背诵贵族的必学诗篇,用贵族特有的聊天语气和人沟通。
他曾努力追求过外交官家族里的长女,就在事发的三天前,他还用四个月的薪酬赢得了一次和那位富家女的烛光晚餐。
前任陆奇对富家女更多的情感是贪婪她的财富以及父辈的权势,至于爱情,在那位十六岁胡子还是小细绒的少年看来,完全是穷人不配考虑的奢侈品。
陆奇很理解身体前任主人的做法,在旁人看来是不安分、好高骛远,但就他的出身和才能来说,未尝不算的上是最正确的选择。
走在夜色中阴冷潮湿的街道口,脚踩着下水道里溢出来的积水和没及时清理的垃圾,眼帘中看到远处“皇冠山”上灯火璀璨的富人区,以及身边左右邋遢破败的穷人区,完全是泾渭分明的两个世界。
“卡嚓!”
器皿破碎声在他脚边炸裂,一个飞来的酒瓶子在地上滚了两圈,黑咕隆咚的角落里传出醉汉的诅咒声,接着,两个衣不蔽体的男子手持柴刀从垃圾箱周围走出来,堵在了他的身前。
劫财,还是劫色?!
一个深夜独行的少年,有不逊于美女的外表,要是被人先X后杀在河狸城也不算是什么新闻。
两个醉汉继续靠近,生锈的柴刀反射出晦涩的光芒,能看到他们脸上的伤疤、污垢,还有因吸食某种东西造成的坏疽和腐烂牙齿。
陆奇没说什么话,秀气的眼皮微微一抬,两点苍白的火焰,从他眸子里微微向外蔓延,黑夜之中有如漂浮的鬼火。
两个醉汉一惊,哀叫数声,屁滚尿流的逃了。
陆奇站在原地,周围尽是污水和草棚。
黑暗
全是黑暗。
唯有远处的富人区的灯火,才具有令人无法抗拒的诱惑。
陆奇吸了吸鼻子,腐烂物的恶臭钻入鼻孔,迎面一阵西风,恰时将半山腰上的香水味、烤鸭味吹入他的鼻孔,两种味道的对比让陆奇紧皱眉头,不舒服地摸了下鼻梁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总住在这里人就废了。我得搬出这里,找一个能保证居住安全的房子。”
“条件要好一点。最好旁边有图书馆,最好靠近学校和花园。”
陆奇这样想着,顺着泥泞潮湿的路继续往居民区走。
走到离家门口不远的地方,他看到隔壁邻居家门口正冒着滚滚热气,那是邻居在提前准备第二天售卖的狸子肉和果肉饭。每份早餐两个便士,忙活一个月利润才有两磅多点。
“陆奇,我告诉你一个消息。”
光着膀子正帮家人搅拌食物的少年看到陆奇回家,蹦蹦跳跳的追上来。他名字叫庞斯,在贫民窟和陆奇从小长大的,性格顽劣,但平时很听陆奇的话。
“哦?什么消息。”陆奇微笑。
“杜莎考进了君王城贵族女子学校,而听说,他的家里试图让他嫁给军方的人。”
陆奇立刻想到了那个头高挑、身材微胖,仅仅十五岁就有成年人般丰满的女孩形象。陆奇为了能在外交部转正,追过官二代杜莎,两人的感情一度升温到牵手,但到陆奇死前为止,都不是正式的恋人关系。
“真是可惜,如果你们两个能早点敲定关系,说不定你现在就是男爵家族的女婿了。”庞斯不无羡慕的舔舔嘴唇:“神啊,贵族的生活我也想尝尝,听说每天早晨有十几个美貌仆从服侍你起床,睡在黄金打造的床上,吃的都是从尼来海捕捉的鲸鱼肉和蛤蜊!”
庞斯一番惋惜后,拍了拍陆奇的肩膀,双手划过瘦骨嶙峋如鸡排的肋骨,到胸前合十,激动地仰望星空:“如果我能有那么一天,哪怕就算一天,死了也愿意。你看看你,离娶贵族女子的生活只差最后一步!”
陆奇对此不以为然,穿越后,他对那名身材火辣到丰满的女孩没有感觉,再也不会做舔狗了。
“去当上门女婿,史上最强赘婿吗?”
他望向皇冠区半山腰的灯火璀璨,他隐隐觉得,重生掌握死神魔法后,他距富人的生活已经不是很远了。
“对了,陆奇,我要跟你商量件事。”庞斯小声说:“上个月你借了我两次钱,说要给杜莎买花,刚刚我父亲问起……”
“哦,抱歉,我忘了。一共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