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骑兵从远处的黄绿交界带纵马飞奔而来,他的骑马姿势扭曲变形,看起来十分可笑。但是这却是草原部落在经过数千年演化后,学习到的最高效、最稳妥的骑马方式。老辣的草原人能仅凭他的骑马方式就能推断出这个战士是不是合格的骑手、是不是敢死的勇士。
草原部落一切以效率为先,所有的礼仪都是为战争服务。所以即使向伟大的白狼王禀告事情,也不用下马跪拜。
那个人到兀鲁思马前十步远的距离,拉紧马缰,马作人立嘶鸣。马背上的骑手稳稳的立着身体,岿然不动。等马站稳了,他在马上叽里咕噜向兀鲁思说了一段话。
兀鲁思拧紧了眉毛,用他特有的粗狂、沙哑、尖锐的口音对背后的人喊道:“土狼、白鹰,跟我走。”
他两腿在马肚子上夹了下,他的腿很短,甚至马镫都是为他特制的,骑马的动作多少有些滑稽。不过他的马术却并不弱,千里驹听话的往他指挥的方向飞奔,后头的大队骑手中,分出两只小队,他们都穿着能防御铁箭的麟甲,脖子上都围着奢华的白鼠围脖。
由那个骑手引路,兀鲁思一行人向沙漠的某个方向疾奔,此时沙漠是安静的,但是兀鲁思的直觉告诉他,沙尘暴会在不久后来临。
他们大概奔驰了两个小时,最后来到了一处距离沙漠草原交界带不远的沙地,那里有十几个草原骑兵在等待白狼王的驾临。
先到的骑手冲他们说了几句话,然后兀鲁思和他的精锐亲兵赶到,他看到了地上的尸体。
“拔毒,你是我们最有经验的战士,死在你手里的人可以组成个小部落”兀鲁思对站在地上的一个人喊道:“以你的经验看,这是怎么回事”
“美帅。我带着我的个儿郎们,向别儿哥城去的时候,沿途发现了这两个尸体……“大汉拔毒慢慢地站起了身,用手指蘸着枯裂嘴角上溢出的奶汁,不停揉捻着耳朵上挂着的金环,对兀鲁思说道:“……这些尸体都不是我们的人,他们的战甲非常先进,我猜他们都是沙漠里钦察黄金国的战士,你看,他们现在都成了这幅样子。”
美帅没有说话,矮下身将地上这具尸体翻转了过来。
这个尸体曾经是一个强壮的汉子,体格瘦长,和草原汉子的骨骼粗大,孔武有力,不同,他生前的肌肉应该是紧凑有力的,偏瘦的骨架能形成高瘦的身躯,有助于减少热量的散失,他的主要武器已经丢失了,只剩下还在后腰上的短匕,不过从他生满老茧的食指和虎口,可以看出他曾经是一个刀法娴熟的士兵。
他的盔甲光滑坚固,外面穿着黄色驼皮甲,里面是马甲似的精密麟甲,这种麟甲远远超出白汗帐精锐士兵的配置,甚至连兀鲁思身上穿的那件珍贵的大鹰甲才能与之媲美。
兀鲁思手指触摸到死者的甲胄,这种炼铁熔铸技术只怕连为阙、夏末王族都达不到,它简直就是为沙漠的士兵量身定制的。
现在的他,只是一具驼皮甲上翻卷着巨大的豁口的尸体,这道伤口让美帅只看了一眼就收紧了瞳孔,这是一米以上的宽度的利刃,从他后颈椎上已经凝固的血洞十分醒目,这是他送命的原因。,此时已经粘满了沙尘和爬动的蚂蚁,大片大片黑色血渍把驼皮甲糊的梆梆硬。
“他是突厥留克士兵。”兀鲁思看着地上的这具尸体,说了这么句话。
拔毒差点一口把嘴里的奶酒喷出来,他亲手割裂了两个死者的裤子,然后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伟大的白狼王啊,这是真的,真的是传说中世界上最强大的士兵,钦察黄金国的突厥留克护卫队,这样天下无敌的战士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兀鲁思知道拔毒心里在想什么,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草原汉子此时内心一定很恐惧,突厥留克是强悍的杀戮机器,不用说很多,就算一千个突厥留克假如跨越了茫茫沙漠,进犯白汗帐的话,他们也只有逃之夭夭,即使他们有五万大军。
然而更让他恐惧的是,他们的死亡时间明显超过了两天,可是为什么他们的肌肤依然栩栩如生?在沙漠严酷的条件下,死的人应该迅速变成干尸才对!
还有这伤口,在场的每个草原战士都有丰富的杀人经验,可是是什么才能造成这样的伤口呢?为什么杀他们的人会选择在不是致命的后颈刺杀他们呢?
拔毒地叹了口气:“这些从小培养的杀人机器,他们的使命就是战斗,我们草原的男人有妻子,有歌舞,有美酒,有烤肉,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
兀鲁思和他忠诚的手下瞪大着眼盯着这具尸体,这个突厥留克士兵没有胡子,面容不算狰狞,有些痛苦,不过那一张张的大大的嘴,似乎还在继续着无声而不甘的呐喊他身体的其他地方柔软富有弹性,只有眼球被高温晒的干瘪了,就象两团烂棉絮塞在眼眶里。
兀鲁思敏锐的耳朵听到了什么,他转身望向南方,过了不多时候,南方飞奔来几个骑兵,看服侍,应该是留守在白汗帐城的士卒。
他们跑过来向兀鲁思禀告:“左贤王阿和马到了。”
兀鲁思的表情一下子丰富起来:他带了多少人马!
“五百人。”
兀鲁思笑了,他知道,今晚的白汗帐将会上演一出好戏,到明天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白汗帐可能会有更多的头颅悬挂在旗杆上。
45、金杯共汝饮
没人知道艾提拉多大年纪,看起来像比兀鲁思大一些,也有人说要比兀鲁思小一些。但是身材较高,骨骼粗大,浑身的肌肉像成年的豹子。
他是兀鲁思的堂兄弟,后来做了白汗帐部落的左贤王,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一度被白狼王兀鲁思当成左膀右臂,甚至亲切的称他为:不是亲兄弟的亲兄弟
兀鲁思嘲笑他:“我的艾提拉兄弟,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你的手变得比女人还要光滑吗,小心拿不住你弯刀。”
艾提拉道:“尊敬的白狼王,正如美酒和烤肉的滋味,以后会流下遗憾的。”
兀鲁思叹息:“我、……”然后话锋一转:“但是我的肌肉依然有力气,我的儿郎们依然如虎似狼。”
艾提拉低着头,他察觉到了兀鲁思的言外之意:“您永远是我们伟大的白狼王,您可以长寿,会永远成为草原上的真神。”
“艾提拉,我的左贤王!”兀鲁思没有看他,嘴上说道:“我们的部落现在已经非常强盛了,远超过之前的任何时代,但是这里的水草都是有限的,我们必须有更多的土地供儿孙存活。”
艾提拉道:“伟大的白狼王,您说的很对,我们都听您的,您说打谁,我就打谁,您如果看中了龙庭的秀气的女人,我明天就攻打,您如果看中了沙漠里的黄发大的女人,我明天就会为您横渡沙漠之海。”
“可是我已经老了。”兀鲁思不无悲怆的说:我已经无法再经受长途跋涉和激烈的阵仗,我的眼睛不再明察秋毫,我的大脑也不能再做出准确的判断。我想任命你来做下一任白狼王。”
艾提拉吃惊的嘴巴能塞进两个大苹果,他慌里慌张的说:伟大的白狼王,您这是说什么呢,我只是您手下的一员走卒,您是天上的太阳,而我只有萤火虫的光泽……
兀鲁思道:“你是白汗帐最勇敢的战士,你拥有出色的头脑和强大的骑射兵,如果白狼王需要继承人的话,你才是唯一能担任重任的。”他看着艾提拉,一字一句的说:“草原的未来都在你的肩上,从明天开始,我的士兵就都归你统帅了,希望你能为草原找到未来。”
艾提拉把膝盖上的女人推开,站了起来,向白狼王走了两步,突然跪倒,带着哭腔说:您就是杀了我,我也不敢奉命。我不得不说,如果英明伟大的白狼王生平哪怕做过那么一件不是很英明的事的话,就是您现在的任命。艾提拉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是绝不敢奉命的。
“好了,你起来吧。”兀鲁思重新低下头
短暂的沉默后,兀鲁思突然发问:“我听说,你和商族在做交易?”还没等艾提拉回答,他继续问:“你知道,我的父亲,当年就死在商族的弓箭之下,我们和他们有血海深仇。我在想,如果这件事属实,那你就不说白汗帐英勇的男人。”
艾提拉解释说:“我从没有忘记这份血海深仇,但是想要消灭敌人,就先要壮大自己。商族地处深山包围之中,和为阙王族貌合心不合。假如您有一天想要南下,我至少可以让商族两不相帮。”
“哦,看来你学会了南方人的阴谋诡计。”兀鲁思问:“可是你却从他们手里交易到了大量的战甲!”他说这话的时候,手上用力过大,身上的女人被掐的疼了,忍不住尖叫。
“伟大的白狼王,您这是在怀疑我的忠诚吗!”艾提拉十分震惊:“我不是最强大的战士,但是您的手下,论忠诚,没人能比得上我艾提拉!是不是有人嫉妒我,向您进献谗言,这是挑拨离间之计啊。”
“是吗?”兀鲁思的双眼仿佛看穿了一切:“我听说,你的二儿子札尼别某个晚上对你说过:你的士兵、牛羊数量已经不少于我,如果能反叛我,趁机将我拿下,你就会成为新的白狼王。”
“白狼王,您真是拥有雄鹰一样的目光!”艾提拉对门外叫了几声,两个奴隶抬进来一口麻袋,他们把麻袋口松开,里面是个血淋淋看不清面目的年轻人。
艾提拉跪下对兀鲁思说道:“札尼别的确对我说过这话,但是我没等他说完,就一拳打断了他两根肋骨,我始终是白狼王的一条狗,要是违背了誓言,就不配您对我的厚爱。然后我狠狠的惩罚了他,带到这里由您亲手宰了这小子!”
兀鲁思责怪他:“小孩子不知道天高地厚,说几句话算什么大事,你做的严重了。”发出哼哼唧唧声:“我没有怀疑你的忠诚,要不然我也不会把你叫到这里,参加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会议。”
艾提拉在地上磕了个头:“请白狼王下命令吧!”
“我决心向沙漠的钦察黄金国进攻,你愿意做我的前锋吗?”
艾提拉磕头:“我愿意为您死去。”
“你带领你的狼骑兵三天后开始进攻,务必攻下沙漠里距离我们最近的麻里,那里是第一片绿洲,然后跟我分兵两路,两路夹击萨莱城。”
艾提拉立刻答道:“遵命,白狼王,我立刻回去收拾行装。我愿意为您的前部,也愿意成为第一个战死的勇士!”笑容在兀鲁思的老脸上弥漫,他开始哈哈大笑,最后他的笑声几乎能把屋顶掀翻过去。
他笑出了眼泪:“艾提拉,我的左贤王,我真为你的忠诚感动啊。”他说:“你真是个天才,可惜啊,你遗漏了一点”兀鲁思的笑容在转瞬间转化为冷酷:“一个正常有血有肉的人是不敢接下这样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
艾提拉的身体僵硬在地上,他的动作凝固了。
兀鲁思踢翻了面前的桌子,随着声尖叫,他揪住身上女人的把她扔到一旁。
“你到现在还在伪装吗?”
“白狼王,难道你听信了谗言?”艾提拉的心在的下沉,他清晰的感受到了兀鲁思的杀意。
从兀鲁思的身后,走出来一个美貌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