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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谋划

应许是好几天没有好好活动的缘故,陆狂生连着一趟十八势扎下来,又是一个单手扎入,全身力道灌入枪尖。一招青龙献爪带着刺破空气的呼啸这才宣告自己招式的结束。

“好!”看到陆狂生的招式后,林笑扬喝了一声彩,作为场内除了徐茉莉几人外实力最接近陆狂生的他,本来对枪法就有着极高的造诣,所习得之招式皆是出自枪法大家,对于枪法一道自认为看的极为通彻,饶是如此,他自知绝做不到陆狂生刚刚那几下。

不是陆狂生的枪法有多难,**枪可以说只要是练枪的大多都会,但就单说陆狂生最后的那一招“青龙献爪”,探身发枪,单臂直入,力道传入枪尖后枪身无丝毫摇颤,若是硬枪也罢了,但软枪难就难在其枪身摇晃影响枪尖的攻击点,所以软枪大多用来扫而不是扎,一招“青龙献爪”足以证明陆狂生的枪法高超,至少在他林笑扬的记忆里,能够做到这种程度闻所未闻。

作为天下有名的青年才俊,林笑扬若是没有顶点傲气那绝对是开玩笑,身为半步运气成罡的他认为就算是对上运气成罡他也可以走上几招,那长安武英殿所谱写的“腾蛟榜”自己也是不服气的,除了第一的“横刀姬”彬舒公主和那个神秘的“狂奡”不知道斤两外,其他人也就是和自己差不多。更何况最近他的境界有种隐隐要突破的感觉,到时候自己莫说是腾蛟榜了,就是那武英榜也大可一试。

想到这里,再看到那边的陆狂生已经把枪放回了马车上,自家有几个年轻的镖师跃跃欲试,似乎是有些不服,想要压过这位宗师强者一头,对此林笑扬只能说还是自己对他们的训练不够,连人家的真实水平都没看出来。

“好了,全体准备出发,争取天黑前赶到城里,我请大家吃饭。”林笑扬赶紧叫起已经摩拳擦掌一众镖师,听到自家镖头的允诺,众人也是一边叫好,纷纷起身,驾车的驾车,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诶,你这家伙怎么到哪儿都想露一手。”徐茉莉跑到陆狂生身边,用胳膊肘抵了一下陆狂生的腰,引得后者“怒目而视”。

“一时技痒,所以就这么干喽。”陆狂生摊了摊手,扫了一眼时不时打量自己的一众镖师,又补充道。

“不过似乎比没有多大效果。”

徐茉莉也心思通透之人,岂能不知道那一众镖师的心理,陆狂生的招式厉害之处也只有寥寥几人看的出来,那一群连运气离体都没达到的小角色怎么可能看出来。真要给外行的看的话,陆狂生耍的那几下还不如江湖把式呢。

抿了抿嘴,徐茉莉没有作声,徐帆丑和徐元寅这次来楚地可不单是为了找自己,更是为了完成一件重要的事情,自从钦天监消失后,这监察天下的工作就交到了两厂两司手中,但真正棘手的还是自己手中的天干地支解决,天干地支所代表的可不是主亲卫这么简单。

“算了,到时候再和他说吧,反正这家伙关键时候还是靠得住的。”暗暗思忖,徐茉莉作出了决定,反正距离扬州还有些许路程。

一群镖师赶着车在前面走,陆狂生四人则在后面跟着,就这样一群人勉强在天擦黑的时候赶到了城里,林笑扬也按着允诺的请众人吃在城中饭庄里吃饭。

除了两个年龄比较大的稳重镖师,其余的都跟来了,都是些二十啷当岁的小伙子,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虽然自家镖头不给喝酒,但小伙子们聚在一起也是热闹的紧。

作为镖头,林笑扬平常也都是和手下镖师一起吃饭,不过这次他特地另点了一桌菜,为的就是和陆狂生四人一起。也算是交流交流感情。对此陆狂生也没有拒绝,事实上,他是怕他们几个把人家菜都吃光了,结果人家没的吃而已。

“伙计,上两壶酒。”林笑扬知道眼前几人喜欢喝酒,也是破了一次例,点了两壶酒。不过他和手下镖师是不能喝的,这是给陆狂生四人的。

镖师走镖时不可喝酒,不可寻花问柳,无论什么时候,镖车边上都要有人看着。这是长生镖局大东家,林笑扬的父亲林意定下的规矩,林笑扬自然不敢逾越。

兴许是这次人多的关系,陆狂生一直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除了那几个年轻镖师时不时偷看徐茉莉三人的目光,其他的骚扰一概没有。

吃完了饭,两拨人也就分开了,仍然约好六点城门汇合,陆狂生四人就前往林笑扬早已为几人定好的客栈住宿,后者则是带着众镖师前往当地的长生镖局,毕竟镖车晚上还是要有人守卫的,没有跟过来的几位老镖师也在那里。

晚上,玉盘高挂。

夜色与日光不同,她似乎一开始就是为了给什么秘密行动所准备。人类虽然是向往着阳光,可总有些异类偏爱着黑暗。晚上也不是众生灵的休息时间,往往热闹的总是晚上,毕竟有贤哲曾经说过“日光之下,再无新事。”

陆狂生是早早就睡了,对于隔壁的动静他也没兴趣去关心,毕竟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该知道的自然就知道了,何必做那种令人讨厌的行为。

“我说,夜猫子,你确定他们在扬州?”徐帆丑嘴上叼着一根草棍,神色却有些阴晴不定。

“嗯,戌和亥都在扬州,难道戌的信息你都不确定了?”与往常不同,对于丑叫自己绰号徐元寅没有什么反应,只是脸上严肃的神色透露出其点点不安。

徐茉莉也在两人身边,抬头看了看皎洁的月色。说实话,月光这么亮是不适合行动的,好在也不是今天。不过现在已出城十来里了,估计就是现在回去也要凌晨才能到。

“来了!”徐元寅本不安的神色突然一振,只见天上一道黑色影子出来俯冲下来,然后轻巧的落在她的胳膊上。

鹰,猛禽,嘴钩曲,趾有钩爪,善捕食小兽和其他鸟类,猎人可驯养帮助打猎。——《新唐.齐民要术》

大唐疆域辽阔,各座大城只见距离动轨几十上百里,传讯也是极为不便。除了通过各地驿站来往书信外,两厂两司包括这天干地支间的传讯用的就是这鹰。

由于传讯技术的落后,前朝多用飞鸽传书。鸽子易驯养,并且识路,所以当时被打量驯养。不过在北方胡人犯边后,善弓马的胡人常用弓箭射下中原人用来传讯的鸽子,不仅情报受阻,胡人更是利用情报使得中原人屡屡受败,甚至一度打到河套一带。

后来的前朝效法胡人驯养信鹰,由于鹰飞的高,就是有眼里好的胡人看到也射不到,总算是解了燃眉之急,胡人也退到西北蛮夷之地,虽然每隔个三五年仍会有胡人劫掠边境,不过也成不了什么气候,光是一个个屯堡使他们束手无策,不过好像近年胡人出了个厉害的大汗,集结了几百个部落,想要夺回他们所谓的先祖之地——河套平原。

当然,这是题外话,暂且不谈。

信鹰虽然好,但驯养的成本实在太高,并且极难被驯化。至于地支们也是得亏负责众人联络的徐孤子是训鹰人,不然也是难得有信鹰传信。

取下信鹰爪子上的小纸筒,倒出里面的纸条仔细观看。徐元寅不安的心总算是安定了下来,现在是万事俱备,只差一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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