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已被她骗了数次,将信将疑一会后,才确信她真的是要说正事了。
语气忽然沉重。
“这边的世道要变了,太平将失。洪荒入世,万族降临。”
“什么?”
此时,他的内心是万马奔。
曹尼玛,这算什么。
但又让人觉得她说的是真的。
眼里有光,她真地是在追忆着什么。
一对上她的眼瞳,就宛如看到了那茫茫大荒,看到了真的有什么摄人心弦的存在。
“奴家族里记载的,许久一次的融合已经开始了,奴家和部分族群,都是卑微的先行者,到这边来,也只是想先找个洞躲躲。”
女人说到这,似乎自觉难堪,脸微红。
“你没开玩笑?”
虽这么问,但想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经过,以及身上的系统和神通,他其实已信了七八分。
女人白了他一眼。
“奴家虽在男女事上讨趣,但正事还是要正经说的。”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听她叹了口气。
“奴家知你难以理解。这么说吧,奴家先前待着的洪荒,就如一口满水的大池塘。而你们这边,就是将要枯竭的另一口小池塘。”
她比划着,手指摁在桌上,从自己那边划到他的跟前。
“现在,这两口池塘中间通了小道,你也不用管为什么会。反正,水开始往你们这边来,这时,奴家和一些小鱼就可以先溜过来了,而那些大鱼和其他王八蟹还过不来。但这泥道终有一日会足够宽,而那些在自己地盘里找不到猎物或没得消遣的大家伙们,可不会甘于寂寞。会发生什么,你应该想得到吧。”
这描述通俗易懂,甚至让人紧张不了。
但怎么觉得,这种事似曾听过。
怎么感觉,这就是小说里的情节。
灵气——
灵气——复苏?
他犹豫了片刻,心想该不会这么巧合吧,死而复生,穿越,灵气复苏。
又想起一句话。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既是英雄辈出的时代,也是白骨皑皑的时代。
我丢,这该不会是个圈套吧?
但又不像,毕竟之前是自己要去护住那个盒子的,有点偶然性。
“等下。有个问题——那池塘中的水,实际上是什么?”
女人没有辜负他的期待。
“唔。应该唤做灵气吧。”
李平脸一垮,她误解了,又接着说。
“但别怕,离大变来临,还有两三年的时间。”
“还有三年?”
这倒是出乎意料,原以为时日无多。
所以,他已计划着要先购置什么,而后又要去哪里挖个地洞了。
“你这人啊——”
女人可能是被气到了,嗤笑一声。
“要不是奴家于此刻告知你,恐怕这三年于你也就是千多个吃喝拉撒寻常的日夜。自然久远得很。但此时,你应该要觉得时日无多了才对。”
“嗯,有理。”
“总而言之,以月迭年,以日迭月,最后是每一刻,形势会越来越残酷。你和奴家都是蝼蚁,所能做的,就是努力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