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在丛林里生存过,但类似的记录片斐尔还是没少看过的,从今天起做个像贝爷一般的男人,就从这只白鹿开始……
比较起食肉动物还是食草动物比较容易猎取一点,相比较而言攻击性也较弱,相对也还好解决一点。
斐尔隐藏在茂密丛林的阴影处暗暗的观察着,身上的斗篷让他在黑暗中如鱼得水,只要低调的藏好不留下什么明显的足迹,一般的野兽是根本发现不了他的,但同时也根本没有猎杀的可能,连追都追不上怎么谈的上杀,更何况就凭自己这点三脚猫的功夫,怎么和这些野兽近身搏斗,究竟是长期狩猎的野兽更胜一筹还是仅会一点匕首技巧的弱鸡更加强悍,这跟本是不需要考虑的事情。
所以还是要动脑子,最好是能一击得手,避免拼命。
灵巧的攀爬上高耸的树上,借助披风的属性,声音几乎低不可闻,眼前的白鹿耳朵不断的直立起,一点风吹草东都足以让它望风而逃,“它没发现。”看着白鹿依旧啃食着不知名的杂草,斐尔在心底了松了口气,眼神不断紧盯这它的身影,薇恩说过,一个优秀的刺客必须紧盯住他的目标,接下来只要耐心等待那头白鹿接近,我再从树上跳下给它致命一击,接下来的种种打算都在斐尔的脑海里过了一遍,怎么出手,怎么给这家伙一个痛快,又是怎么将猎物带回去……
万事俱备,就等你这家伙入套了,斐尔的安静的躲藏在树上,手里的剑握的紧紧的,这剑足够锋利,甚至能轻松斩断他大腿般粗细的树木,只要给自己一个机会,我保证让这家伙感觉不到痛苦。
可事情的发展总是不由人们所想的一样,还没等斐尔找到出手的时机,他的猎物就要易主了,三只丛林狼,已经盯上了这只吃草的白鹿,并且封死了这只白鹿的所有退路。
“该死。”斐尔小声咒骂到,要知道这里白鹿可是他一上午唯一可能猎杀到的动物,至于没猎到的后果,早上那不断徘徊的视线又不是没发觉,如果再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很可能就会被那个女人杀掉。
斐尔脸色有些难看,不过越是到这种时候越是要冷静,即便对自己的实力没太大信心,他也决不会放弃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等,等那三只狼捕猎的时候就是自己下手的时候。
那三只丛林狼的动作很快,配合也是默契,一个跳跃一匹灰黑色的影子就以扑出,白鹿的反应也是异常的迅疾,就在丛林狼扑出的一瞬间,四足便像是生了弹簧一般飞跃而起,若不是前面被另外两头丛林狼,包围住的话,说不上还真可以逃出升天,不过现在……
一只丛林狼一一个刁钻的角度赫然冲出,径直咬向它的喉咙。白鹿显然被这前后夹击吓得够呛,草食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是促使它在在狼吻下避过一劫,却躲不过最后的尖牙。早已经藏匿在一旁的猎食者猛扑上来干脆利落的咬住了它的喉咙,起初白鹿还能挣扎几下但最终还是在哀鸣中,渐渐的失去了呼吸。
就在其余两只狼准备赶上前来大快朵颐的时候,斐尔知道已经不是犹豫的时候了,当即纵身越下,双手握住剑柄,径直刺进咬住白鹿的狼身体里,噗嗤一声,锋利的剑刃直接扎入它的脖子,鲜血四溅,染上他的衣服,这猩红的颜色却给了斐尔极大的信心。
一个拿得动剑的家伙和一个用剑品尝过鲜血的家伙是截然不同的,斐尔褐色的眼睛里,隐约有什么金色的光芒在闪动,是的,曾经压抑的黑暗和这几天提心吊胆的生活都在这一剑之中爆发出来,这一刻他就不在是曾经那个唯唯诺诺的李沐水,而是继承了古老姓氏的爱库拉·斐尔。
两只丛林狼愤怒的露出了獠牙,同类的鲜血不能使它们畏惧反而只会激起它们的凶性,一前一后的向他猛扑过来,斐尔也知是命在关头,但此刻这把剑却被卡在了狼的骨头里,拔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