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若菲的优秀,在很多年前,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她在商场上叱咤风云很是强势,颇有明老爷子年轻时候的风范。
那时候的明若菲骄阳似火,并不像现在这样温柔端庄。
尽管李成华很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明若菲的确比他优秀。
他不希望明若菲继续打理公司的事,甚至不希望明若菲工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源自于自卑。
所以,尽管明若菲比温柔更年轻漂亮气质更好更有钱甚至更体贴,尽管明眼人都知道二者孰优孰劣,李成华依旧选择了后者。
或许原因有很多无法详细说明,但其中自然包括了一条——和明若菲在一起,不论对方对他多好,他都会感觉到不舒服。
因为自卑。
人嘛,总是会选择和相处起来更舒服的人在一起。
尽管温柔没有那么完美,可是李成华在她面前反倒觉得更舒适了。
男人那可笑的自尊心总是作祟,他需要被崇拜者依赖着所带来的快感从而证明自己,无疑不是劣根性。
这些全都是李成华自己的问题,和明若菲的好没有半点关系。
他本就配不上他的好,甚至用更恶劣的行为玷污了这份好。
明夏对这些再清楚不过了,虽然前世明白的实在太迟,但就现在而言,尚且不晚。
“就这样说定了,从这个周末开始,夏天娱乐这份礼物,就由我自己打理了。”
李成华的脸色格外难看,对应明夏轻描淡写的轻松态度,他却什么都不能说。
别看明夏好像是在跟他商议,但根本没有给他拒绝的余地。
别看他虽然是明夏的父亲,可真到了这种时候,他连理直气壮的拒绝的能力都没有。他太清楚自己的地位,才会任由野心的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