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个儿男生挑了挑眉一脸莫名的看向他,显然是不认识,逐而开口问了一句:“你认识我?”
那个刚才还被明夏夸了一句尽忠职守的工作人员,一秒变脸,简直泥腿子的不能再泥腿子了!
一脸谄媚:“您不记得我了?您去年生日宴上我给您打过杂,您还跟我说过话来着。”
明夏听到这儿差点儿没忍住笑出声来,她当是什么“过命”的交情的,原来就这啊?如今看来那个高个儿男生,他们口中的方少方哥的,想来也得是个二世祖。
平日里仗着家境殷实才这般目中无人,肆意妄为。往往这种人,无非就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
可巧的是,要论做二世祖,明夏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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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记得,记得。”高个儿男生敷衍的应了一声,“这是怎么回事啊?狗仔是怎么进来的?”
工作人员回过头去狠狠瞪了明夏一眼,“就是说这无良小报的手段高明,也不知上哪儿找来这么一个有些姿色的小姑娘,我原以为她是来试镜的,领着她去填表登记领剧本,谁知道这小兔崽子不肯登记拔腿就跑。我找了半天这才找着!”
失策,这么听起来刚刚自己的行迹确实有点儿诡异。不过她能解释,她只是一时不知道怎么应付,嫌麻烦才溜的。这不,还没来得及打电话联系宋闻舟来接自己,就碰上眼前这事儿了吗?
委实冤枉。
那工作人员说着看了高个儿男生一眼,只见他一身白衬衫是血迹斑斑,顿时大惊失色:“呀方少你这是?怎么一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