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枯树枝聚拢在一起,顶部互相倚靠在一起,形成一个类似圆锥状的结构,在它的入口处留有一个黑乎乎的、类似树洞的、仅够一个人爬进爬出的小口子。
锥形的“营地”外面披盖着的是一些细小的树枝,在小树枝外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枯树叶。
这些树枝和树叶组词的营地和周围丛林中的景色融为一体。
霍克金斯博士咳嗽了两声,然后像一只猿猴一样,从帐篷里爬出来。
现在的霍克金斯博士再没有一点在麓谷镇时的潇洒和风流倜傥的样子,他还穿着一身白色套装,但破烂的领口和袖口、布满灰尘和油污的前襟使得他看起来更像是一名乞丐!只有腋下的一小块地方还能证明这件套装原本是白色的。
霍克金斯博士的宽边银色眼镜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他漂亮的黑色领结也是无影无踪。唯一还和过去保持一致的是,他还留着一头银发——尽管头发有些乱也有点脏。
如果再细心点,不难发现,霍克金斯博士的银发中,竟然开始有了间或的几根黑发——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现象!
霍克金斯博士蹲跪在地上,把篝火引燃——就像所有蹲在地上劳作而毫不顾忌形象的农民一样,他用一根树枝挑起篝火的余烬,然后在灰烬中颜色最红亮的地方,塞一点从衣服上撕下来的棉绒,他像一名温柔的妈妈呵护他的小宝宝一样温柔地超着火焰是余烬吹气,“来吧,小宝贝,快快着起来,怪叔叔要烧水喝茶了!”
火苗蹿起来,像个顽皮的孩童一样,开始欢呼雀跃着,霍克金斯博士在火苗上加了一把揉碎的干燥枯树叶和掰断成四五厘米长的细碎的树枝。火苗越烧越旺,最后形成一堆新的篝火。
霍克金斯博士舔了一些粗大的木头,然后在篝火上架上一只金属杯,里面泡着松针茶,火苗在金属杯四周跳舞,不一会儿茶水开了。
霍克金斯博士正想端起茶杯尝尝自己的“手艺”,他突然停住,因为他听到了熟悉而沉重的脚步声。
“父亲,我以为你还没有起来!”塞恩沉重的声音响起,他的嗓音和他的脚步声一样沉重。他扔下一只灰色皮毛、长得像一只小猪一样肥大的兔子,兔子的脑袋已经被拧掉,鲜血在脖子处凝固住,但还是有一些顺着毛皮滴下来,就像灌了过多番茄汁而溢出来的热狗一样!
“今天的早餐看起来很丰盛!”霍克金斯博士指着扔在地上的肥大的灰兔子,他扶了扶自己的“眼镜”,这才发现他的眼镜其实已经不在了,“哦,谢谢你,我的孩子,塞恩!”
“父亲,塞恩是我过去的名字,我的新名字叫维克多*弗兰肯斯坦!这是你昨天晚上给我讲的故事里的人的名字!父亲,难道你忘记了吗?”塞恩(维克多*弗兰肯斯坦)更正道,“所以,我希望您喊我维克多或者弗兰肯斯坦!”
“好的,弗兰肯斯坦!”霍克金斯博士顺从地点点头。“我们是不是可以开始了,篝火已经准备好了!”
“不,父亲!”弗兰肯斯坦把肩膀上扛着的一根树枝放在地上——那几乎就是一整棵树,上面结了许多诱人的红色果子。“我们还有一位客人!”
一个女人从弗兰肯斯坦高大的身躯后面“绕”出来,“好久不见了,霍克金斯博士!”
“泰勒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