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又是不愿意逼人的,宁愿自己紧一些。
马莎莎可在不依不饶,差点和史密斯吵起来,我拉住她,硬将她拉了出来,说:“吵架也没用,我再想想办法,反正还有几个小时。”
马莎莎一甩挣脱我,气急的说:“明洋哥,你就是太善良,让这些人欺负,他要是早说过了半月一月的给钱,我们就不给她办事了”
我正在劝马莎莎,忽然一辆轿车停在我的身旁,刺耳的刹车声,刺激的我一个激灵,这特么谁呀,马路这么宽,车就往我跟前开。
还特么是一辆豪车,劳斯莱斯,加长版,这要是在国内,一个省也就两辆。
我正在看这辆车,忽然车门打开,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从司机位置上下来,然后转到后面,打开车的后门,一个抽着雪茄的中年男人从后面下来,一道精致的小胡子,修的那个叫一个精致,头发也抹着发胶,油光发亮的,看就知道一个养尊处优的人。
这个抽着雪茄的中年男人一眼就盯上了我,说:“李先生是吧?”
看样子是冲我来的,“你是?”我问,印象里绝不认识这样的人。
中年男人吐出一口烟,说:“我们老板找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你们老板是谁?”我问,看着像黑社会,这些人是不好惹的,惹了麻烦不断。
“这你不需要知道,见了就知道了。”他说,很轻描淡写,继续抽着雪茄。
马莎莎将嘴凑到我的耳边,说:“明洋哥,史密斯的钱好赚,这些人的钱不好赚,我们还是别去了。”
“我还有事,不能去见你们老板。”我说,别以为装的就像黑社会的,就让别人都听你的。
一把黝黑的枪抓在中年男人的手里,枪口冲着我。
枪支在这个国家很泛滥,普通的人只有掏钱,都可以买一把手枪。
还真敢开枪?这可是街头。
“有枪就能吓唬我,我是吓大的?”我说,转身就走。
“嘭!”的一声枪响,子弹打在我脚边的路上,溅起一阵火星。
还特么真敢开枪!
我回头。
“李先生,你们有句古话,叫做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中年男人说,冷冷的。
我感觉一阵心冷,一枪打中我,他们开车就跑,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事,这个社会,估计他们的老板能摆平。
“我喜欢喝酒,敬酒也吃罚酒也吃,但是有一个条件,让这个女孩回去吧。”我说。
“看来这个女孩对李先生很重要,要不然也不会在李先生抓鬼的时候直播,李先生的朋友,老板也说要见的。”中年男人说,手枪还是没有放下。
“要个女人干嘛?她不能去。”我说。
“这是老板的话,要是李先生硬是不让她去的话,也行,变成死人就可以了。”中年男人说。
“你要是让她变成死人,我提前让你变成死人。”我也有雄起的一面。
“哈哈。”中年男人冷笑两声,说:“老板说了,如果不介意,可以将你们两个都变成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