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天打扮得很漂亮,头发从侧面编了长辫子,因为今天泞城中文大学社团举办一个活动,江春和是主持人。
光影斑驳,沈潮生的目光落在她身上,眼神明朗,笑意寸寸,右眼角下方的泪痣也一并染上温柔。
一个男人的目光所致,皆是一个女人。
将他神情尽收眼底,江北渊自认没有选错人,让春和坐在自己这边。
“爸,不是说家人聚餐的嘛?这个王八蛋怎么在这里啊?”
江春和用眼角余光瞄着沈潮生。
好吧,她承认这个男人很帅。
眼角眉梢,薄唇下颚。
弧度是男人之中的上品。
但……江春和就觉得这人龌龊。
穿西装,龌龊。
穿毛衣,也龌龊。
斯文败类四个字来形容沈潮生,再合适不过。
江北渊笑了笑。
“春儿,我和你妈一致决定,把你嫁给沈潮生了,从今天开始,你中午住校,晚上不住校,你的行李我都打包送到沈潮生别墅了,你和沈潮生住在一起,这段时间先磨合一下感情。”
“爸?!”
江春和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你在开什么玛莎拉蒂玩笑呢?你让我和这个不要脸的臭男人住在一起?”
现在骂得越凶,以后就爱得越狠。
江北渊是过来人,心知肚明,他不怒反笑,意味深长,“我的眼光不会错,你难道不信我?”
“不是信不信你的问题,是我和这个混蛋小人——”
“好了春儿,或许你以为的爱情,实则就是一场镜花水月,原本就是破碎的,只有你自己傻乎乎的以为月亮永远存在于水里面,不妨看看现实。”
江北渊字字珠玑。
“论成就和才华,沈潮生都不输给我,29岁就能执掌集团,这样的人中豪杰,足够和我的宝贝千金相配。”
“难道感情就是用配不配来形容吗?爸,你这次真的太让我失望了。”
江春和饭也没吃一口,站起来就走了。
沈潮生也站了起来,“我去看看她。”
“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