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宛宛给了她一个“你是白痴吗?”的眼神,佘老太君所在的班级就是一切资源最好的班级,整个安城找不到第一个了。而且她爸爸日里万机,哪里会管这么小的事。她林宛宛确实在外光鲜亮丽,而实际上不过是利益的工具。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她,要和陆市长家的儿子处好关系,那会是你未来的夫婿。小时候不懂事,感觉陆诩很帅,心中倒真生起了欢喜心。一心一意想讨好他,后来发现自己还不如一个不知从哪跑来的野丫头。
后来陆诩出国,几年没见,她虽还记得他,但早已没了特别的心思。陆诩回国时,父亲母亲让她带礼去拜访,随便联络联络感情。她那时一想起陆诩小时候总对她黑着一张脸,她就有点犯怵,心中不免还有几分怨言。嘴上赌气说自己不想去,早就不喜欢他了。
没想到惹来林父的一顿臭骂,说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想不去就不去。
后来她还是红着眼去了,见到了陆诩。他不再像小时候离开前一身沉郁的气息,反而带着满脸的笑意,只是让人感到莫名的疏离,大概这就叫着高级的皮笑肉不笑。
他也看的出来陆诩在家中的状况十分不好。陈言言也就他后妈又生了个男孩,胖嘟嘟的,娇宠的很,也没什么礼貌,可还是被一家人捧在手心里。
从陆家出来,林宛宛心情有点沉郁,感觉自已和陆诩还真有点同病相连呢。尽管自己的母亲以小三的姿势登堂入室了,但肚子不争气,没生出个男孩。她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是前妻之子,从她进林家大门就没见过,在国外学习,成绩优秀,每年虽不回来,还是会给林父林母甚至是林宛宛买礼物。
她与母亲在外光鲜亮丽,在家也不过看林父的脸色做事,他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林宛宛很努力地学习,学各种才艺,也无非是为了想得林父的肯定。
那自那次从陆家回来,林父却告诉她,她的唯一作用就是政治联姻,不是嫁给陆诩,就是嫁给那个没断奶的小孩陆云飞。她哭着找母亲,母亲却只让她自己认命。说这是这么多年来她好日子的代价!
林父不是个商人,却比商人更可怕,更懂得利益两个字。把亲生女儿作筹码,他可以笑容满面地做出来,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地位更稳固一些。
她,林宛宛,人人口中的市政委的女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偏偏要自由却没有。
就这样初一一班的班干组织就正式成立了。
班长不像班长,倒像个社会上的大姐大;文艺委员是个看起来扭扭捏捏的小胖子;团支书一脸不乐意;生活委员外在形象好,其实四肢不勤,平时是个能坐着绝不站着的人;尤其是体育委员,还是像小鸡崽一样的小姑娘,恐怕连口号都喊不响亮……这么一圈看下来,也就学习委员像点样,样貌普通了点,但鼻梁上架了个眼睛,看着挺斯文稳重的,倒像那么回事。
就连佘老太君看着这个奇葩的组合,也有点词穷。班委是一个班的脸面与精神,他们班,怎么看怎么怪。她看着其他一脸生无可恋的同学,咳了两声说道:“热烈祝贺我们班经过一个星期的漫长之旅,终于成立了完整的班干组织,我相信这个班一定能在苏粒班长的领导下,越来越好。”说完啪啪啪地鼓掌,下面人也在佘老太君的威严下致以热烈鼓掌,一片喜气洋洋的感觉。
至于那第三把火,苏粒还没想到怎么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