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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金色丝绢

三支紫纹箭,一支铭纹黑铁箭全部用掉,这支血狼虽然没有杀掉,但是也几乎无法奔跑。

几箭的功夫不过是几秒的时间,剩下六只狼也向着江杉奔来。

普通的狼,江杉可没什么好怕的。

几个月练箭,江杉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练习刀剑几个月远远不够,而且还没专门的传授,但是箭术确实可以自己琢磨。

而且打猎的效果远比刀剑强百倍。

尤其是炼气后,江杉变得耳聪目明,思绪通达,箭术更是暴涨,自己的小四眼的摘掉了。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愿意带上那四眼?

六匹狼,一百多米的距离,还没扑到江杉面前,二十箭之下,就倒下了五匹,最后一匹扭头就跑。

真是一匹从心的狼。

可惜跑出两百米后被追风而至的一箭射杀。

江某人就是这么残忍,作为一名四有五好青年,对待人族可能一开始残忍不起来,但是别的东西,骨子里的残忍就暴露了出来。

最后这匹血狼一瘸一拐的想要逃离。

被十根普通的铁箭头箭矢射穿头颅,钉在了地上。

又吐了几口血箭之后,血狼气竭只能等死。

羊群早就一只都不见。

最后江杉砍了几根普通的灌木做了个拖着走的担架,七匹狼,两只羊,可不轻,要是以前的自己,可能真的没办法,现在的江杉一个可以打三个以前的自己。

现代人在古代可能一开始很羸弱,毕竟亚健康的身体,但是锻炼半年或者一两年,干些重活,四肢高大的优势就会发挥出来,和古人的先天差距就会体现出来。

不过这世界不是古代,普遍高大。

炼气后的江杉开始二次生长,一米七三的个子,现在快一米七八了。

靠着担架拖着这些猎物,现在的江杉的身体素质还是可以的,直接抬,再过两年只怕也没有这个力气。

实在拖不动,可以先拖一半走一百米,然后回去拖剩下的,这样也可以防止自己的战利品被野兽叼走。

箭矢都被回收,几百米内有野兽敢打劫,那就是撞枪口上了。

平安无事的抵达村子,村头的人家见江杉狩猎这么多猎物也是讶异,但是也没有多惊叹,和村里的狩猎队的猎物比起来还是差距太大。

江杉和他们不熟,也没什么招呼可打。

江杉见过几次,足足两人高,几千斤的大野猪,已经成妖,几十人用木车推着回来的,还有很多其他的猎物。

每次狩猎队的出动,修士都会跟随几名。

村里的稻田、果林只有那么大,无法使村子富足,主要的收益还是来自于狩猎。

四匹普通的野狼和两头山羊卖给了肉铺的刘老板,皮卖给了卖衣服布匹的周大娘,总共获得五两二钱。

血狼血放干,皮剥下卖到铁匠铺,卖出了二十六两银子。

剩下的两头普通的狼和血狼的肉,两个狼皮自己制成一件大衣,一直睡在干草里面怪不舒服的。

普通的狼肉先晒干,血狼肉今天就吃。

将血狼肚子剖开,将里面的器官,肠子全部取出。

找到了一枚妖丹,十多年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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