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这银两啊,是一个问题,说真的,这就相当于我得重新学习数学一样。
第二,我去,不认识字啊。
现代都是简体字,而如今还是繁体字存在的时候啊,所以原本在离骚里简体字我都觉得有些拗口的字,换成简体字的前身繁体字我就能认识了吗?
当然不。
所以,上学的时候离骚也不过是自己强行记住的,考完没几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不过离骚当中有一句话倒是我记得最清楚了——
朝饮木兰之坠露,夕餐秋菊之落英。
原谅我,我就会这么一句了。
拿起来翻看着,看着看着就有些僵住了,这好像是翻抄的。
这个字……真是龙飞凤舞,很是好看。
说起来,我还不会用毛笔呢,真是一朝回到大清朝,十六年寒窗苦读几乎全部作废。
这跟一朝打回解放前有啥区别?
我叹了一口气,将手里的书放在书架经常翻书的那里放好。
稍微洗漱了一番,整了一下清醒了一些。
看着书桌还是走了过去……
拿起毛笔蘸了蘸墨汁,在纸上开始写……
然而,写出来的字,自己都看不下去,我的妈呀,我写的这是啥?
鬼画符吗?
耳边传来憋笑声,我猛的抬头就看见十三阿哥和四阿哥站在一旁,十三阿哥憋笑憋的脸都红了。
我:“……”十三阿哥是我的知己吗?为什么每次我没好事儿的时候,他都在场?
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不对,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他知不知道女子的闺房不能随便进的?当然我其实并不介意,但是这字……让我感到久违的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