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空看了课程表,课程相比较高中来说,确实是少了不少。时间也相对宽裕了很多,这意味着可以做很多自己想做的事,也不怪舍友能睡的那么的心安理得。静空喜欢打篮球,这个爱好从初中就持续着,虽然他个头不是很高。他觉得学习是公平的,打球也是,这些东西可以使他的内心找到平衡,使他不会太在意自己有多穷。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静空有了很大的改变,他觉得舍友说的对,大学的课程真的是在烂费时间,尤其是高数课,他根本听不懂,老师上完课布置作业就好了,至于学生听不听,听不听的懂,老师不管这么多,有时静空会在课上睡着,渐渐的静空开始逃课,他不知道这些悄无声息的变化正在慢慢的改变着自己,像是温水煮青蛙一样。
新生来的第一学期,学校有迎新杯篮球赛,这个是静空到大学后,碰到的最感兴趣的事情,他很热衷,每天抱着篮球在操场苦练着,他很渴望展示一下自己,让别人看到他的闪光点。他的投篮很准,控球也很稳,这是他的优势,这些优势可以弥补他身高的不足。在篮球队选拔人员的这天,静空早早就来到了操场,他是逃课来的。选拔的人是上一届篮球对的老队员,选拔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和老队员一对一的斗牛,这种斗牛静空和同学已经玩了无数次了,所以说是轻车熟路,静空很轻松的通过了选拔,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静空还是很开心,因为别人认可了自己的技术,这是值得骄傲的事情。
记得刚来的时候,他曾经鄙视过自己的舍友,他们不上课,他们有歪道理来吐槽大学的课程,当时静空觉得这些舍友无药可救,可就是短短的一个月,静空已经逃课了五六次,有时候早上也会睡到九点多,而宿舍的连长还是一如既往的早起锻炼,风雨无阻。静空逐渐向着他舍友的方向发展,好在他找到了一个早起的理由,那就是对篮球的执着与喜爱,他是篮球队的,可以每天不用上早操,但是它每天天微亮就去操场练球,他认识了一帮和他一样喜欢篮球的人,他们有种志同道合的感觉。每天在别人的注视下挥洒汗水,他全然忘记他上大学的初衷,那些豪情壮志已被他抛到脑后。这是所谓的玩物丧志吗?也不是吧,起码打球可以强身健体,比起舍友,他觉得他好多了。
为了这次篮球赛,学生会也是不予余力的支持,因为在上一届,经济管理学院是冠军,所以静空他们有捍卫荣誉的义务,学院为他们准备了球服,每天学院提供水和食物,有时训练和课程有冲突时,还会为队员请假,这是静空上大学以来最充实的日子,也是他为自己不上课找的最好的理由,因为有时候自己说服自己真的很难,为求个心安理得,静空必须为自己找好充足的理由。
渐渐的,九月就要结束了,迎来了十一长假,可是对于现在的静空来讲,他每天就像是在放假,他已近慢慢习惯了跷课。很多同学选择长假去外面旅游,对于静空来说,旅游是奢侈的,他的钱只够维持生活,没有多余的去旅游,所以他选择待在学校,但是他突然记起了王晶晶,那个他喜欢很久的姑娘。
拿起手机,他犹豫了好久,电话还是打了过去“你十一回家吗,要是不回的话,我去你们学校转转吧”,静空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但是他还打过去,他觉得王晶晶会拒绝他,就算不回家,也不会答应,但是结果却是出人意料的。“嗯,不会,十一回家的人太多,没买上票,正愁怎么过呢,那要不你过来吧,我们去转转兰州,我一个人还真不敢出去”,听到这个回答,静空真的是欣喜若狂,他极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简单的约了一下时间。电话挂完之后,静空躺倒床上打起滚来,他真的很开心,以前和王晶晶连话都不敢说,现在自己就要和她一起出去玩,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他要好好准备一番,在一堆廉价的衣服里面,挑了一件自认为很得体的衣服,本来不长的头发用梳子梳了好几遍,鞋子擦了又擦,他要已最好的形象来面对自己人生第一次约会,虽然时间约到了明天,但是他要彩排一遍,明天不容有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