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不怕人的兔子让人稍稍安定。
毕竟这肥的流油的兔子不仅安慰了心灵,还安慰了他空荡荡的胃。
在林地里游荡两天,除了蛇和看不见的狼,没有其他危险。
至于这只没见过人的傻兔子,还有一半背在江流的肩膀上,一天前干粮消耗完的时候,他还觉得前路凄惶,吃了一顿兔子肉突然又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食物最能让人生出活下去的勇气。
不管身上发生什么,起码人还没死。所谓残者多志坚,志坚成习,反而感觉不到有什么可怕。
就是雨有点烦,榆树叶子让他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偶尔一条溪水边上伸出几根嫩柳,春雨带着桃花讯,美则美,冷却也冷。做的防备足够多,发烧这种要命事还没有找过来。
突然觉得有些什么不对,江流捏着钢镐回过头,一张血盆大口带着灼热的呼气,还有两只按倒他的巨大爪子。
一只野狼将嘴凑到了他的脖子上,只要一合一起,就能终结江流的性命。
幸而冰镐还死死握在手里,这头瞎了一只眼睛的母狼没有防备江流看起来并不危险的右手。
一镐头,鲜血四溅,这只瘪着肚子的母狼呜咽一声,僵直着倒了下去。
短短呼吸,一个生一个死,绝没有过多的招式。
收缩的瞳孔这才缓缓放大,心脏停了一拍的江流将冰镐从野兽的头颅噗嗤拔出来,带起一捧涓涓血花,染红了下游的溪水。
这匹肯定孤狼,毛色斑驳不齐,却为什么又是条母狼?奶水鼓胀,身体虚弱……
大喘气,他想跑,可提着冰镐跑了没两步,身后突然呜咽着传来狗崽的叫声。
一窝没睁眼的狼崽子从草丛里爬出来,去找已经死去的母狼身下,那些还鼓胀着的**。
公的都死绝了?!江流有些暗恨,牙一咬从地上抄起一只狼崽子包在怀里。
他妈想吃我不是他妈的错,他不救它,那归他不是东西。身为人怎么也该有些基本觉悟。其实就是万物灵长滥发善心,一只独身的母狼不好好在狼窝里待着,刚生产完就急急忙忙出来打猎,鬼知道公狼是不是死干净了。
留不住这一大家子去死,只能挑起一个母的捂在怀里赶紧走。
“回去找条公狗配种!”他暗恨想着。
狼崽子钻到温暖的腹部里就变得很乖,尽管还没睁眼,这东西依然表现出了超然的生存本领,气息不熟悉也没有挣扎。
天苍苍,雨茫茫,春雨如油。
这种天气不该赶路,但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人压根顾不得这些,万一再碰到一条狼,那肯定没有这般好运。
方圆几十里就没有人烟,江流有些怀疑自己还是不是在地球上,这肯定也不是热带,延绵了几千年的梭梭草,大西北的特产从古至今就没变过。
可到底在哪?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压根不会允许这样物产丰饶的无人区存在。走了两天不要说人烟,连牛马的痕迹都没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