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宁丰玉突然转院?为什么转院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耳目联系不上自己?为什么恰巧宁紫在自己身边?
最大的疑问是:为什么宁丰玉一转院就醒了?又为什么一醒来就迫不及待要看遗嘱?
这一切太突然,太巧合,太不自然。
仿佛所有事件都带着某种目的性,就像有人设好了套让自己钻,简直就是专门针对伪造遗嘱这件事来的一样。
然而即便有再多蹊跷,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自己敢赌吗?赌宁丰玉根本没有醒?赌有人模仿他的声音?
不得不说,必须给曹大律师的智商点个赞,他只是稍稍冷静下来,就瞬间猜到了事实真相。
然而猜到归猜到,信不信就另一说了,要知道他为了伪造遗嘱,找个模仿笔迹的高手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要说有人能把宁丰玉的声音模仿到丝毫不差的程度,太匪夷所思了!
至此,局面终于进入孔霄所说的豪赌阶段——赌人性的软弱!
计划有没有疏漏,曹牧秋够不够机敏,当然都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当曹牧秋怀疑到整件事的真实性时,他有没有胆子继续赌下去!
曹牧秋拿着档案袋在书房里转了好几圈,权衡来权衡去,烦躁的直抓头发。
拿着假遗嘱去,宁丰玉如果没醒,那就顺利蒙混过关,奖励是,自己会从股东那捞些好处,发一笔横财。
但是宁丰玉如果醒了,发现自己参与遗嘱造假,后果是,下半辈子就要在监狱里度过了!
利润和风险不成比例,很简单的商业思维。
宁丰玉醒是没醒,他敢赌吗?
曹牧秋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半晌之后,浑浊的眼神也清亮起来。
主意已定,曹牧秋走出家门,坐进车里。他把档案袋递给宁紫,缓了口气,启动车子向医院开去。
拿着遗嘱,宁紫突然紧张起来,出了一手心汗。
她打开档案袋,抽出一沓A4纸。越过那些关于房产、现金、古董壁画、各种理财产品的归属问题,她直接翻到最后一页——股权分配。
那页写着:
本人宁丰玉立下遗嘱:在我去世后,本人所持有的京都玉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全额由本人的女儿宁紫继承。
届时,按照公司股东协议,本人的女儿宁紫将继承公司51%的股份,以及相同比例的股东权利。
本遗嘱条款自本人去世之时起开始生效。
立遗嘱人:宁丰玉
委托执行人:曹牧秋
注1:以上所提及的51%公司股份,是指公司全部市值的51%。
注2:本人宁丰玉,立此份遗嘱时思维清醒,且未遭受任何胁迫,全部出于自主意愿。
把纸塞回档案袋,宁紫的眼里阳光万丈。
小弟弟,姐姐真是爱死你了!
收官。
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