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离开的关恒,那位谢部长冷笑一声,转身向老总汇报去了。
“邓总,那个律师被我打发走了。”谢部长正一脸媚笑的向电力安装公司的老总邓军汇报着。
“小谢啊,这事儿就交给你处理了。你知道的,我这次能不能调到总公司去,这段时间很关键,我可不想公司出什么事儿。”邓军盯着谢非说道。
“放心吧,邓总,这事儿我一定解决好。”
“那行,实在不行,就找关系。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关系解决不了的事,只有没找对的关系。”邓军是一个绝对的“关系学派”的信奉者,如果认真查一下他的履历的话,每次在升迁的重要时刻,都会有“贵人”提携。在邓军看来,这些“贵人”就是自己经营的关系。
“请邓总放心。”谢非打着包票说道。
事实上,电力安装公司对小刘宇一案,并非不知道。其实在案件不久,他们就收到了消息,消息当然是黄城酒店提供的。
做为当事人的黄城酒店,怎么可能自己一方来承担责任呢,无论如何,他们也是要拉上安装公司的,“有难”就一定要同当嘛。
既然协议无望,那就只好走诉讼途径了。
在起诉时,关恒共列了二个被告,黄城酒店由于是事发所在地,被列为第一被告;在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由电力安装公司负责变压器的安装的情况下,关恒没有将其列为被告,而是直接将供电公司列为第二被告。
一般情况下,黄城酒店为了找人分担责任,一定会把电力安装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的。
这种尽可能多的罗列被告的方式,是有效降低诉讼风险的一种方法。大不了驳回原告对某一个或几个被告的诉讼请求,但却不会出现漏列被告的事情发生。如果遗漏了被告,原告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充分的保护。
案件是在商城区法院立的,立案后,立案厅将案件转给了民一庭负责办理。
当民一庭的庭长林祥看到案件材料的时候,就想起了自己的那位老同学、电力安装公司法务部部长谢非请自己吃饭的情形。
林祥与谢非是商都大学法学院时的同学,而且还在同一寝室同住了四年,虽然没有象小说中说的兄弟相称,但人生四大铁中的“一起同过窗”,就已经确定了双方关系的不平凡。
那一天,谢非以同学聚会的名义,约林祥吃饭,林祥无疑有他,欣然前往。
两人吃饭的地方叫西湖餐厅,这是一家以江南菜为主的餐厅。由于口味独特,很是吸引了不少人的光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两人吃完饭后,谢非在送林翔的路上,向林祥讲述了小刘宇的案子。
“祥子,兄弟我这次是要倒霉了,我估计这案子公司是跑不了了,兄弟我这次可就要毁在这个案子上了。”谢非叹了口气说道。
林祥并没有接话,他已经意识到,今天这顿饭有点不太好吃。从谢非介绍的情况来看,电力安装公司可能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毕竟他没有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安装变压器,是导致小刘宇的一级伤残直接责任方。
谢非今天请自己吃饭,无非就是两个目的,一是希望自己能够干预这起案件,让电力安装公司不承担责任;二是即便电力安装公司要承担责任,也希望能够尽可能承担较小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