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胡军将自己的身份证递给了姑娘。
姑娘通过系统一查,立即查到了一条执行信息。
“你这有一个法院判决没有执行,而且执行局还联系不上你。所以就挂失信名单里了。”
“判决,什么判决?我怎么不知道?”胡军问。
“就这个。”姑娘指着系统中查到的信息让胡军看。
“申请人崔岭?”胡军不可思意的看着电脑上的信息,“你们这有判决吗?能不能给我一份。”
“我们这没有,这个判决都一年多了,估计你得自己去院里档案室查了。”姑娘说,“你抄一下判决书编号吧,拿着身份证就可以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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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周折,胡军终于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可一看判决书的内容,胡军就不淡定了,应该说是怒火中烧。
“你们法院也不能这么乱来吧。”一见到当时的主审法官,胡军就大声质问。
“法院联系不上你,我们只能把传票寄到你们家里,被退回来后,我们公告送达也是法律规定的。”主审解释道。
“联系不上我?”胡军气乐了,“我和那个崔岭是一个单位的,而且都是售后上的。他会不知道我被公派出国?”
“胡先生,你先不要生气,这个事情主要还在那个崔岭,是他故意隐瞒你的去向造成的,对吧。”旁边一位法官和颜悦色的说。
“即便姓崔的故意隐瞒,你们也有责任。”
“这样吧,你写个申诉书,我们这边启动再审程序,对这个案子重新进行审理。”旁边那位法官说。
“申诉是一定的,可失信名单怎么办?”
“我们可以先撤下来。”
“那行,你们最好现在就撤下来,知道耽误多大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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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崔岭有些不可思议,不是已经判决生效了吗,怎么又要开庭?
带着满腹的疑问,崔岭来到了开发区法院。当他一到法庭见到胡军的时候,就知道事情有些大条了。
“原审原告,现在请你确定一下,原审被告是否欠你5万元钱及利息。”
再审是我国法律程序中的一个很有意思的程序。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论民事诉讼还是刑事或行政诉讼,均为二审终审制。正常情况下,案件都是由二审法院判决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但是,我国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程序,叫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申诉程序。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于终审判决不认可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对上一级法院的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再向更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一直申诉到最高法院。理论是存在不超过三次的申请机会,也就是中院、省高院和最高法院。这一程序使部分案件不再“二审终审”,而是多审还不能终审。甚至发生过一审、二审、再审、再再审的结果向翻烧饼一样的反复。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纠正错案的一个很好的程序。比如最近几年纠正的多起冤假错案,都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纠正的。
言归正传,当法官问起自己胡军是否欠自己钱时,崔岭低下了头,然后弱弱地说“没有。”
“那你为什么起诉称胡军欠你五万元及利息没有偿还?”
“我……”崔岭偷偷看了一眼胡军,继续说“嗳,都是我财迷心窍了。”
事情已经清楚了,经过合议庭合议,依法撤销了原一审生效判决,驳回了原审原告崔岭的诉讼请求。并最终以崔岭虚假陈述、扰乱正常司法活动为由,对其罚款2万元。
此正是:鬼迷心窍想发财,偷鸡不成反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