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后来呢?最高法怎么说的,‘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这一规定,硬是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包负’一率认定成了夫妻共同债务。
那有同学可以会说,你可以举证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啊。
是吗?
你怎么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约定?理论是成立,但司法实践中,非常难以证明。
于是,就出现了离婚若干年后,还得为前夫还债的新闻,还上了央视。
后来最高法又赶紧补充规定了两款,有用吗?有一点,但作用真的不大。
好在,最高法应该是认识到了什么,前不久又出台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为的新的解释,才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而这一解释,实际上就是对《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确认,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从婚姻法解释二出台,到回归到《婚姻法》的原意,用了14年啊,同学们。
……
法律是一门综合应用学科,不是只学好法律条文就能够解决实际的。不懂技术,你能打专利权纠纷吗?不懂医学,你打打医疗纠纷试试?懂股票吗?知道融资融券吗?知道金融衍生品吗?知道对赌吗?了解过VIE吗?不了解,这业务你还怎么做?
打官司只是律师的低端业务,一个法学院毕业生,取得律师执业证,最多一年,普通官司都不会有问题。但涉及到专业问题呢?
所以说,我们除了要学习法律外,还要学习其他学科知识,做一个复合型的法律人。
……”
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关恒结束了这场连自己都不知道讲了些什么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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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你真敢讲啊。”丁利说道。
“有什么不敢讲,我又不是公务员。”关恒对此无所谓,“不过,我更想给那些创业者们讲。比给这些学生泛泛而谈在强。”
“我想,这个问题不大,咱们学校有自己的学生创业园,法学院又负责法律指导。回头你有时间了,我安排你给那些创业者讲讲。你这个在实务第一线的律师讲,要比我们这些教书匠来讲要好的多。”丁利对关恒的想法到是非常的支持。
“对了师兄,大三的学生快要去实习了吧?给我推荐几个?”去年实习的六名学习,除了云飞和周俪两人留下外,其他人都离开的。关恒还想再招几个实习生。
“当然可以了,我可听说了,在你们那儿实习的学生的收入可不低。”
“差不多吧。”关恒并没有详细的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