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后,两人各奔东西。第二天还要去工地,孙承斌这一走,至少得一个星期。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孙承斌通过网络希望能够再找一套合适的房子,但因为有了前面的对比,最终孙承斌也没有能够找到让自己更满意的房子。这期间,他与葛平安进行了几次电话沟通,最终两人达成口头协议,房屋总交易价格135万,所有的税费都由孙承斌来承担。
口头协议达成,只等孙成斌休息时,双方正式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在孙承斌支付30%首付款,两人再共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余款需要办理银行按揭。
周六,孙成斌回来后与葛平安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孙承斌立即将40.5万元的首付款,转到了葛平安指定的账号。
同时双方约定,周一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可当周一两人共同到了房管局的时候才发现,由于停电,房管局停止办理业务一天。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两人,周二就可以正常办理业务了。于是孙承斌和葛平安只好返回,并约定第二天上午准时赶到房管局。
孙承斌和葛平安都没有想到,仅仅是一夜之间,本来很顺利的一次房产交易,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周一的下午,商都市政府突然出台了最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这一被称之为史上最严限购的政策明确规定:
没有商都市户口的人,想要在商都市购买商品房的,首先要有正当职业,然后要有两年以上的不间断的社保缴费记录,如果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提供最近两年的不间断的纳税记录。
孙承斌傻眼了,自己虽然在商都已经工作了十多年,但那是在工地上干活,从来没有人给交过任何社保,后来自己承包工程,更是不可能自己给自己缴纳社保了。想以从事个体经营名义,一是没有营业执照,二是自己也没有纳过一分钱的税,当然也不存在纳税记录了。也就是说,自己已经没有了在商都市购买商品房的资格。
不甘心的孙承斌第二天准时赶到房管局,而房管局的答复,让他的心彻底凉了。仅仅因为隔了这一个晚上,买房的梦想破灭了,而且这一晚上,还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耽误的。如果昨天房管局没有停电,房子也都已经到手了。
既然已经买不成房子了,孙承斌也无可奈何,只有和葛平安协商退款了。
“小孙啊,遇到这种事儿,确实没办法,可咱这合同都签了,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我还等着拿到钱给儿子出国用呢。”葛平安说,“你现在要是真不买这房子,耽误了时间,你得赔我违约金才行。”
“葛师傅,您这话可不对啊,不是我不愿意买,是政府出台了限购政策,我买不了了,这事也不能怨我吧,怎么能让我出违约金呢。”孙成斌一脸的不愿意。
“那你看着办吧。”葛平安不再搭理孙承斌,转身走了。
虽然孙承斌多次联系葛平安,要求葛平安把已经付的40.5万元返还给他,然而都被葛平安给拒绝了。
于是,孙承斌决定委托律师起诉葛平安。
关恒听完孙承斌讲述的事件过程,对孙承斌说,“孙先生,情况我了解了,这个案子你放心,按照最高法的规定,因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动而失去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听了关航的解释,孙承斌也放心了,他决定把案子交启航律师事务所还办理,只是希望能够尽快的拿回那40.5万元。
关恒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了葛平安名下的那套房屋。
“你不是想急着卖房子给儿子出国筹钱吗?那我就先查封了他再说,官司可以慢慢打,到时候咱们看谁更着急。”这是关恒想到的办法。只要房屋被法院查封,就无法再进行任何交易了,从而可以迫使葛平安与自己协商,以实现尽快拿回那40.5万元的目的。
事实也正如关恒所料,法院的诉前保全通知书一送到葛平安手中,葛平安立刻就萎了,一个星期不到,40.5万元就回到了孙承斌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