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无比混乱,真打起来,不要说阵营,谁是谁都看不清,大部分情况都是认准衣服打,穿着敌国衣服的就是敌人,这种情况下发生什么都有可能。
黄烨很幸运,也很不幸,原本婴儿的他失去母亲保护,在混乱战场上根本活不下来,却有一个蚩国人将他当成战利品救下来,几番轮转,他落到一个普通蚩国人手上,成为其养子,也可以说奴隶,每天要给洗马厩,喂马,放羊的任务也要他做,起早贪黑,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被狼吃了。
草原上最危险的动物就是狼,成群结队出没,一眨眼就能叼走几十上百只羊,一个不慎,遇到狼群袭击,全军覆没也很正常,狼不止吃羊,人也是狼很喜欢吃的食物。
小孩子们都被大人告诫,晚上绝对不能出去,狼的视力非常好,晚上正是狼出没的时间。
在没有灯的时代,一片黑暗中,狼把人叼走了都没法发现,火有一定威慑作用,也没办法将狼完全驱赶走,而且在草原燃料也是非常珍贵的,没有树木,一般都用干燥的牛羊粪便当做燃料,这点燃料用来取暖烧饭都不够,驱赶狼群更是奢望。
因此,小孩子被狼叼走吃掉的事情时有发生,黄烨这种的奴隶处境更糟糕,而他能活下来,除了本身够机灵外,他有相当高的练武天赋,模仿草原上牛羊马对抗狼的方法,他掌握了一套特殊的武功。
每一种生物能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活下来,都有自己的独门绝技,狮虎勇力无双,财狼狡猾凶残,就是一只兔子,也有狡兔三窟,甚至会兔子蹬鹰,以弱胜强。
人类没利爪,也没利牙,但人类灵巧的身形却可以模仿绝大部分动物。
黄烨生下来就没有待过房子里面,一直过着天为被地为床的生活,苦难给了他接触大自然的机会,久而久之,他模仿动物,创出一门狼兔马功夫。
名字非常简单,没什么气势,但却非常实用。
狼是草原上最多也最凶狠的肉食动物,狼牙,狼爪,狼身,这是纯粹的杀戮捕食机器。兔子则是非常狡猾的一种动物,狡兔三窟,逃跑速度尤其快,马则是一种集力量,速度,灵巧于一身的动物,是骑兵的首选。
以这三种动物为模仿对象所开创的武功,自然不凡,黄烨能多次死里逃生,完全是依靠这门武功。
不过,若是没有特殊情况,他这一生也就只能在放羊打猎中度过,若是运气好,或许能成为拥有一些牛羊的小地主。
一个奴隶想要逆袭,基本是不可能的,黄烨有武学天赋,没有名师教,也只能白白浪费天赋。本身能力天赋很重要,不等于外物就不重要,巅峰强者基本上都有人领路。
郭靖有黄蓉,洪七公,周伯通,萧炎有药老,叶凡有白衣神王,老疯子,狠人……
随身老爷爷是成功人士必备的,现实人人都想考上名牌大学,也都是想要一个名师。
所以,张成明决定,他来这个流落草原的皇子当一回太子太傅。
有一天傍晚,黄烨天快黑了才赶着羊群回来,天气很冷,西北风刮在脸上像用利刀切削一般,草原上人脸皮肤通常红黑色,他回去还要喂马,迟一些今晚就吃不上饭。
“孩子,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回家路上,他看到一个白衣白发白胡子,穿着一身纯白,仙风道骨的老人。
老人坐在一块磨盘大石头上,弯腰去捡一只鞋子,因为太老了,身体不够灵活,试了好几次都不能捡到鞋子。
“给你。”
黄烨没有多余的话,随手捡起鞋子,扔给老人,继续回家。
“小伙子不要走,你才给我捡了一只鞋子,还有一只。”
老人指着一边,那果然还一只鞋子。
黄烨又捡起这只鞋子,一样扔回去给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