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还得挨掌柜的一顿骂呢。
王壮稍加拾掇了,便把这些肉碎扔到了巷角,自有猫狗来吃。
这么一闹,倒是这些平日里没好东西吃的小动物捡了便宜。
那些被糟蹋了的东西,都堆在一角,够那些猫狗吃上几天的了。
季一勺怀着侥幸的心理推着东西回去,觉着今日没损失东西便也算是赚了。
这么一想,连住着的破庙都好了不少。
这间破庙离集市最近,虽比别家破些、漏些风、还冷些,好歹早间能多睡一刻钟的觉。
光这一点,就足以说服季一勺留在这里了。
最重要的是,这里不要钱!
季一勺将桌椅推好、安置好,抱些晒了不要钱的阳光的不要钱的稻草,铺在不要钱的木板上,正要拉过那床别人送的不要钱的薄被准备躺下看话本,却被突然间惊了一下。
“我的娘啊!”
她一个跳脚往后撤了一步,比她平日走三步路还要宽些,然后弯着脖子曲着背,往前面瞅去。
最后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她那块视作珍宝的木板上躺着个人,邋里邋遢,跟今日巷角吃食的猫狗一般灰蒙蒙一层,只是被灰蒙着的衣裳,质地可是上等的那些。
他就那么闭着眼躺着,像是已经死了那般,一点动静都没有。
凑近看,是个男的。
再凑近看,是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男的。
再再凑近看,是个活的,还有呼吸呢。
季一勺总算放下了心,可别刚过了一劫,又摊上命案了。
看他模样,也算清秀,手上没有一点粗糙,只是脏了些,个子和体格都算不错,家中也差不到哪里去,只是不知为何会落魄成这个样子,就这么毫无防备地倒在这里。
不过,季一勺是不会在意送上门来的钱袋子的。
她心中已经有了些许主意,挂上了狡黠的笑容,只能他醒来实施计划。
郑宵征幽幽转醒时,先凝了一下眼睛,随即慢慢睁开。
因为毫无力气,连微微的侧身都显得有些困难。
可他一睁眼,就看见一张大脸放在自己面前,挨得那么近,只能看到眼珠子,随即吓了自己一跳,差不多把残余的全部力气都用了出来,往后挪了一步。
季一勺原本是在细细打量着的,看他究竟是如何的模样,像不像富贵家庭里出身的,被他这么一动,自己也吓了一跳。
“你醒了?”她好生好气地冲着他笑,端来一碗水,递到他面前,“你渴了吧?先喝点水,我给你煮点粥。”
郑宵征看着她的模样,不像是个坏人,便怀着警惕的神色接过了那杯水,微抿了一口。
久旱逢甘露,实在难得,随即大口灌下去,一下子就喝完了。
可他仍盯着那个女孩的背景,不敢有一丝放松。
那人的高兴和喜悦令他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事,能让她熬个粥都活蹦乱跳的。
过了一会儿,季一勺端来盛着热粥的破碗,或者说是米汤。
米也是要钱的,意思意思就行,何必放那么多。
聊胜于无,郑宵征饿得不行,马上就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下去。
水都已经喝了,有毒也早死了,不多这一碗粥。
他意犹未尽地放下碗,往季一勺身后看去,想问问还有没有,却说不出口。
“你是不是好多了?”眼前的女子笑得灿烂问着话。
郑宵征只能点头。
他赶了三天三夜的路,只吃了一口馒头,早就濒临垂死了,就算只是一碗粥,也解了燃眉之急。
眼前女孩的笑意瞬间放大了十倍,摊手伸到他面前,十分理所当然道:“那,给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