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秀自知惹了麻烦,上去扶小美人儿坐在床沿儿上,一边帮她顺气,“真是对不起,你没事吧?”
“咳咳!”,小美人干咳了两声,“没事的云秀姐姐。”
“你这是做什么?”,凌云秀不解。
凌云秀本人生得还算标志,可她的脚却不尽人意。虽然这双脚飞檐走壁的不在话下,用来观赏确实有些失格局。像是被烟熏过的猪蹄子,澹台隐曾经这么取笑他说。
阮阿房像是个小猫儿似的,两只手搭在凌云秀的肩头,“我只是想给姐姐洗脚,再不洗水就要凉了。”
果然,水盆里的水冒着白气。
凌云秀鼻子一酸,实在是不想把脚露给她看。阮阿房什么都好,她漂亮、她贤惠、她会体贴人。这么好的一个大姑娘,仅仅因为武功在自己之下,便不得不低下头去给自己洗脚。
凌云秀拍拍她的后背,“你喜欢我吗?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我愿意。”,阮阿房不假思索的说。
“我可以放你走,给你钱,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凌云秀两手捏着她的肩头,眼睛死死地盯着她看,“我可以让你自由,即使这样你也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阮阿房不说话,凌云秀的双臂也默默地沉了下去,淡淡的说了句,“给我洗脚吧,除了二师兄还没有人摸过我的脚呢。”
屋外的雪依然很大,一壶小烧酒下肚仿佛觉得连寻找二师兄的意义都没有那么大了。人活在世,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雪很大,澹台隐不敢上马更不敢快走,每走一步都很小心脚下。又一次看到那一堆白色的骷髅骨,澹台尽可能的不去注意它们小心翼翼的绕到山的另一侧。另一侧是背风面所以风理应小一些,这边的村庄也要稍微显得大一些,很多家都有了结实的陶瓦顶。同样,像是被官兵洗劫过一般,所有的窗户纸都破烂不堪,门大敞四开的一个人也没有。中央有一条宽阔的马路贯穿小村落,没有人,也没有马,更没有任何马蹄的痕迹。
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澹台继续朝村子里深入,这小村竟然还有酒馆,酒招旗随风飞舞发出啪啪声。大雪稍微停歇,风依旧不减,道路上满是被风吹起来的雪沫子混杂着沙土。脚下的地面很结实似乎没什么要命的机关,一路朝里面走,澹台隐隐约约在空气中嗅到一丝不安的气息。
这种气息难以言说,可很快就得到了证实,远处竟然传来喊杀声音!不,不是喊杀声,是有人受伤的惨叫声!这时候的澹台再也顾不上脚下是否有机关,飞快的超前面赶去。在村落的最北面有一很大的祠堂,牌匾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王氏宗祠。房屋很大,门很高,门紧紧地关着,嘶嚎的声音正从这扇门里源源不断的传出来。
澹台停下脚步松开手里战马的缰绳,闪掉剑匣外面的黑布,背着剑匣两手提着宝剑朝大门移动。
忽然!门被人一脚踹快,里面站着一个人,一个血人!
当然,澹台一眼就看出这人身上的血并不是他自己的血,如果这是他自己的血他根本没有理由还能站着!那人看到澹台也是一愣,很惊讶的样子。那人穿着一身黑衣,黑布蒙着头发和嘴巴,只留出一双眼睛。这人很高,比澹台要高出半个头,这人很壮,澹台瞬间对他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似乎在哪里见过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