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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试衣

“丫头,把头抬起来!”霍宇光审视了一番,感觉明显缺了点啥。

“嗯,高跟鞋!”他手扶着下巴,自言自语道,“还有背包.....项链!”

一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笑的咧开了嘴,脑海中浮现出微博上一个叫夏阿的人画的神作。

想想自己穿越到史前社会,愣是把一帮还在茹毛饮血的原始人类改造成了21世纪的摩登女郎,这变化和反差真是太大了!

既然要做,这些配套的饰物就一个都不能少,

“马良,去把泥板和工具拿来!”他吩咐道,“对了,我让你做的那几件东西都做好了吗?”

“首领,那个字…...字母爱吃已经铸好了,就是那个……链……子,太难了!”马良无奈的看着他的首领。

“那算了吧,链子以后再说吧,”霍宇光非常理解,没有钳子这样的工具,即便是想把黄金这样软的金属做成链子,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几天前他曾悄悄嘱咐马良,教他做几套项链,之所以选择H这个字母,除了和自己的姓氏拼音有关之外,也没有其它什么意思,H这个字母对称,他喜欢。

“这样,马良,你马上再给我铸几个大一点的字母,我有其它用处。”

这时夜莺笑盈盈的走了过来,她眉毛一挑,明亮的杏眼注视着他,掩饰不住内心的欢喜,“光,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岂止是好看?简直美的一塌糊涂!”

雀儿欢天喜地的去帮着巧指婆做衣服去了,霍宇光让阿普拿来了几张被熟的很好的鹿皮,自从有了刀子之后,有些皮张上面的毛都被刮干净了,经过硝和盐水的浸泡处理后,皮革的质量已经和霍宇光穿越前的21世纪没有太大的区别。

鹿皮的柔软度介于牛皮和猪皮之间,制作皮包皮鞋一点问题都没有。

霍宇光比划了几下,就用刀子裁出了几块,然后一对折,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让夜莺帮他抓住鹿皮的一角,象第一次做套索抓兔子一样,割下了几根细细的皮条。

再用圆规当锥子,在皮革上扎出了一溜小孔,将皮绳穿了进去。

配上了一条皮背带,一个风格简洁的真皮背包就做好了。

与此同时,办事麻利的马良已经将字母H 做好了,他还把那几个做项链用的稍小一点的金H也送来了。

霍宇光将那个金光闪闪的黄金H 钉在了背包的正面,被金子一衬托,如同画龙点睛,那背包身价一下就起来了。

夜莺安静的看着霍宇光在聚精会神的忙活着,这是她和霍宇光在一起时最享受的时刻,眼前这个男人一丝不苟的专注神态令她着迷,他怎么会知道那么多新奇的东西?他以前的部落是个什么样子呢?他以前……有女人吗?

夜莺浮想联翩。她之前曾经问过好几次,可每次都被光哥敷衍了过去,只说他的部落可能再也回不去了。听到这话,反而令夜莺感到非常踏实。

霍宇光让马良锯了十多个圆木块,又用宝贵的铜铸造了一些铜钉子,按照上次的做鞋的样式如法炮制,他又做出了4双高跟鞋。

他为这次选美可是费尽了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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